第三十四章赢高的新政

作者:结草成林1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现在看来,兵暂时还不能征。

当务之急,先巩固内政,优先在关中和关外归附之地,实行新政,让天下民众,看到他这个秦王仁政爱民的形象,收服民心。

想到此,赢高命丞相子婴,资政李斯,会同各卿,立即起草如下几个王令。

一、《废止无偿劳役令》,除兵役外,废止自夏朝以来的,无偿征调民夫的法令,今后凡征调民夫劳役,本着自愿原则,一律按市价支付酬金。

二、《解放奴隶令》,官府及贵族,不得蓄养奴婢,所有奴婢一律释放,登录户籍,给予合法身份。不愿离开或者确实需要留用者,雇主需按市价支付酬金。

三、《授田法令》,凡荒芜、无人耕种超过一年以上的农田,一律收归国家所有。由当地郡县,按照无田人口数量和农田等级,授予无田者耕种,按规定缴纳田租。

四、《租税法令》,免除农民的口赋、算赋、户赋、刍稾等赋税,仅保留田租一项,并减为十分之二。商贾税赋另行规定。

五、《开垦新田令》,凡开垦新田者,免收五年田租。

口授完以上内容,赢高看着众臣,问道:

“本王的这些新政,如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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