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7章通判宝物失窃案

作者:易鹏1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大明王朝对各级行政单位的划分,分为省、府、州、县。

而此地为武昌府,在整个武昌府衙内,大小官员分为:

知府,正四品;

同知,正五品;

通判,正六品;

推官,正七品;

经历,正八品;

知事,正九品;

照磨,从九品;

检校,未入流;

司狱,未入流;

如此看来,通判一职,在整个武昌府内的位置,大约能够排在三甲,第三位。

偌大的武昌府,眼前这个中年男人,是三把手,足见其厉害了。

因为他有丰富的科考经历,易鹏便时不时的请教他,关于乡试的事宜。

乡试,一般在八月举行,故又称“秋闱”,各省主考官均由皇帝钦派。

若遇朝廷寿诞、登基等庆典活动,还会临时加科称做恩科。

中试称为“举人”,第一名称“解元”第二名称为亚元,第三、四、五名称为经魁,第六名称为亚魁。

中试之举人原则上即获得了选官的资格。

凡中试者均可参加次年在京师举行的会试。

乡试的主考官分为正副两位主考官,全都是由朝廷选派翰林、内阁学士赴各省充任正副主考官,除此之外,各府衙的官员,也会抽调人员一同参与,组成一个临时机构,主持乡试。

考试共分三场,每场考三日,三场都需要提前一天进入考场,考试后一日出场。

而考试的地点,各省多在城东南建立贡院,作为乡试的考场,大门正中悬挂“贡院”二字大匾。

而学子们考试的场地,为考棚,又叫“号房”,是一间一间的,作为专供考生在贡院内,答卷和吃饭、住宿的“考场”兼“宿舍”。

乡试考试是考生每人一个单间。

贡院里的监考很严,考生进入贡院时,要进行严格的搜身,以防考生的身上藏有“夹带”。

当考生进入考棚后,就要锁门。

考生们参加考试期间,“吃喝拉撒睡”皆在“号房”内,不许出来,直到考试结束。

号房内十分狭窄,只有上下两块木板,上面的木板当作写答卷的桌子,下面的当椅子,晚上睡觉将两块板一拼当床。考棚里还为考生准备了一盆炭火、一枝蜡烛。炭火即可以用来取暖,也可以用来做饭。考生考试期间与外界隔绝,吃饭问题得自己解决。监考官,只管考试作弊,至于考生在号房里的其他动作,监考官一概不问。

乡试主要考《四书》、《五经》、策问、八股文等,从考试的内容上可以看出,儒家经学是科举考试的主要核心内容。

不过,由于皇帝偏好道家,如果能够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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