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奔跑在街上,一不小心摔倒在地上。
而就在这时候,一辆小车失控得向我开来。我当时就在想,我六岁那年牛头马面没将我带走,难道十六岁来将我带走。
但没想到的是,方凡再次出现了,他冲过来,抱起我,往旁边扑去。一瞬间让我经历了生与死。
等我爬起来,发现方凡手脚都刷脱了皮,开始流血,我看见后就非常害怕,连忙打了医院电话。
进了医院我才知道比我想象要严重许多。他的手为了保护我,而被碰断了。那一刻我感动了,开始喜欢上在个男孩。
我父母都过来看他了,见到原来是十年前那小伙子,都十分喜欢,打趣到要招为上门女婿,当时我心里也是甜蜜蜜的。
那段时间我一直照顾他。
可渐渐的我发现我和他基本没什么话说,他为人老实,木讷,胆小怕事,但我问他救我的时候为什么那么勇敢,他却回答不出来。
慢慢的发现他不是我喜欢的类型,我对他的好感慢慢就平淡起来。
在他出院后,我们见面很少,基本我去找他,每次去都是看到他被同学欺负,而他不敢还手。
见到他窝囊的样子我就没有去见他,到后来就再也没去了,最多打个电话给他,也说不到一两句就挂了。
那时候我想是应该对他的救命之情才这样。
再后来就慢慢变得讨厌他,对他非常冷淡。
而促使我要嫁给他的是家里的长辈,
爷爷一辈的老人帮我介绍给了周家大少,周哲云。
周哲云本来我是很喜欢的。
他那么风度翩翩,有多金,有又才,听说还是国外名牌大学毕业的。也是许多女孩子心中的白马王子。
当然也是我心中的白马王子。但一件事情,让我认清了他的面孔。
那天我在一条巷子里,而忽然传来急促的脚步声和呼喊声,吓得我赶紧躲在巷子里的一堆柴火中。
当声音越来越近,是位年轻美貌的女子,而此时女子衣裳破烂,脚上的鞋子已经不在了,十分狼狈。
“周哲云,你个披着狼皮的羊,狼心狗肺的东西,还以为是你是个绅士翩翩的公子,没想到是个人渣,连人渣都不配做。”
女子边跑边骂道。那知还没跑多远就给周哲云小弟在前面把她给推到了。
周哲云阴恻恻的慢慢走过来“跑啊,我让你跑啊,你越跑我越兴奋,敢不服从我,等下我就让你知道什么是后果。”
然后示意小弟,而小弟立马就跑过去把那女子手脚都给绑了,而且衣服都给撕烂了。
我当时吓得连忙捂住了嘴,连大气都不敢说出来。
而下面的情景让我至今觉得恐怖…………
我当时腿就软了,强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