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着马腹,像一只大雁扬起翅膀一样,舒展自己的手臂,将马刀轻轻地扬起。
整个身体起伏的节奏,完全和胯下的骏马合在了一起。
他从出生开始便开始骑马,乌喇纳喇氏将他出生在马背上。他天生便是马上的勇士。
当他开始拿刀的时候,其它人还没学会拿筷子。
有建州最凶猛的巴图鲁教他如何摔角,最善射的墨尔根教他射箭。连父汗都夸他是建州难得一见的猛士!
他的目光狠狠地盯着前方。
在他的两侧,一左一右两骑在离他不远的地方遮护着他。他不喜欢这样,可是却又不得不承认,有好几次,是这两个戈什哈救了他的命。
有时候以多打少让自己不太痛快,但的确能赢。
越来越接近了。
他屏住了呼吸。
在脑海中斩断了这些无聊的念头。
准备挥刀——
就在那一瞬间,他感觉到自己握刀的手正离自己而去,再也发不出任何力气。
然后自己执缰的手也被一根巨大的骑枪挑断,带着呼啸的冷风,撞入下一具别人的身体里。
头颅飞了起来,升上半空。
躯干被拖曳而过的刀尾划过,肋骨断裂的声音就像折断了一双筷子似的清脆。
他飞起来的头颅疑惑地看了一下自己的下方,他有些不明白,女真人天下无敌,他又在女真人中无敌……为何这些人却能够如此轻易地杀了自己,竟如砍瓜切菜一般!
……
这一战,刘宗敏集齐了大顺军中几乎所有有数的猛将,组成了一只超强力战团。
一夜之间,疾行千里,从固关到济南。
在休整半日之后,毫无花巧地杀入清军阵中。
目的只有一个,杀人!
强杀!
一路势如破竹,直觑身旁千军万马如若无物。
当这一只超豪华战团杀抵中军之时,却愕然发现,整个清军营盘,竟已是崩了!
右翼的清军不要命地向着左翼狂奔,前营的清军无头苍蝇一般乱窜。
而被他们抛在身后的清军,却也无人追尾杀来,反而纷纷北逃,如同江河决堤一般,直泄而去。
正惊诧间,只见一骑从前方奔来,却是朝着高达二丈许的平台直撞而去。
马上一个半甲的骑士,就在身下骏马腾起之际,踩着马背一个长身跃起,便凌空抓住了平台侧沿,再凭着膂力将自己身躯拉了上去。
手臂粗的清军大纛,被那骑士一刀斫断。
然后却解下身上鲜红的披风,挂在了那半截旗杆上。
这骑士就这样扛着旗杆走到了平台前面,狠狠地将旗杆往地上一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