腹,还要上交沉重的赋税,服兵役,逼得人走投无路,相比之下,便有越来越多的人寻着希望投奔凌国。
临安城便是炎国去往凌国的必经之路。
但,即便炎国失去了十几座城池,想要从临安城出发,到达凌国现在的地界,也还要途径好几个城池,靠双腿走过去,至少得几个月。
炎国现在民心已失,灭国是迟早的,她最好还是前往凌国安定下来。
房车里的食物只能吃一个月,她必须去临安城补给足够的食物。
白梧桐和好心的老太太告别,火速返回树林里,找了一个隐蔽的地方藏起来。
白梧桐奶奶是村里的裁缝,白梧桐继承了她的好手艺,从房车里找了几件旧衣服,用迷你裁缝机很快做好了一身,看似破烂实际上很舒服方便的流民服穿上。
她又拿出化妆工具,涂涂抹抹好一阵。
过了一会儿,路边树林里就钻出来一个皮肤黝黑,满脸黑斑,瞎了一只眼睛,牙齿焦黄的丑八怪。
周围的男人看了,都恶心地瞥开了视线。
怪不得敢独自一人上路,这么丑的女人,送给鬼都没人敢要。
白梧桐小心留意他们的神色,发觉他们都主动离自己很远,生怕跟自己扯上一丁点关系。
白梧桐暗自窃喜,不枉她费劲才从房车里找到一只还能用的白色美瞳。
省太多麻烦了。
她现在这副身体实在太弱了,三十里地,硬生生走了四个多小时。
看到临安城城池的那一瞬,她才感觉脚上的血泡都磨破了,火辣辣的疼。
幸好,临安城没有阻止流民进城。
白梧桐想换些银子,找了一家当铺,掌柜一看她的样子,就挥挥手示意店伙计把她赶出去。
白梧桐直接拿出一支金簪子放到掌柜眼前:“这是我的传家宝,我要换成碎银子。”
白梧桐这只金簪子不仅做工精细,上面甚至点缀着稀有的红宝石。
样式这么新颖,怎么可是是乡野村妇的传家宝。
肯定是偷来的!
掌柜眼珠一转,阴险地笑起来,对几个牛高马大的店伙计道:“大胆恶妇,竟然敢偷本店的金簪,把她抓起来,扔出去!”
白梧桐没想到,光天化日,正经当铺都能行这种鸡鸣狗盗之事,心沉进谷底的一瞬,反手勒住掌柜,尖锐的金簪就抵在了他的喉咙上。
“想黑我传家宝,就跟我一起下地狱。”
想抢她东西,要她命的人不止老四老李,但,他们都死了。
多亏她用心伪装了,宰了他们,也不怕被官兵找到。
白梧桐狠绝的目光将店伙计们震慑住了。
掌柜强行稳住心神,眯起眼睛威胁道:“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