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6节

作者:牧非子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气都能猜测出来。

假如我没有看走眼的话,这四个人一定是一伙‘土耗子’,靠土里刨食混饭吃。

何为‘土耗子’?

这是对盗墓贼的俗称,他们在官话上也叫搬山道人,或者摸金先生。

果然,事实证明我没有看错,当我无意间看到其中一个脖子上吊着的吊坠的时候,我就更加确信了自己先前的猜测完全正确。

那个吊坠是一颗动物的牙齿,看样子应该时间颇为久远,牙齿颜色呈现黑灰色,上边还隐隐出现一丝裂缝,我的眼神很尖,一眼就看到了牙齿上刻着的那个小字,那个字是个繁体的‘山’字,这是搬山道人的尊称,也是下去盗墓之时的护身符。

无意间的这个发现使我困意全无,这四个土耗子大半夜坐上火车前往湘西一定不是去游玩的,看他们一脸谨慎的样子,估计是要去湘西干大事,这类靠犯罪为生的人都是心狠手辣的主,凶狠起来六亲不认,自己和他们呆在一起一定要当心了……

后半夜上车下车的人就很少了,车厢里的乘客大部分都沉**睡,有几个甚至打起了呼噜。

乘警自从上车时候查过一次车票,被我成功逃过去之后,这一路上就没有查过票。

那四个土耗子上车之后就一直没有说话,可是我的警惕仍旧不敢有一点松懈。

车厢里,那个戴眼镜的女孩子这会趴在茶几上也不知道睡着了没有,车厢里昏黄的灯光随着火车的晃动而左右摇摆,显得是如此的诡异。

就在这时候,我边上蹲着的一个小年轻忽然站起了身子,朝着车厢里走去。

这是上一站上车的一个小年轻,背着个休闲包,一副出去旅游的样子,小伙子人挺精神的,手指修长,眉清目秀,一副人畜无害的样子。

可是当我不经意间看到他的手指的时候,我的眼睛不由自主眯了起来。

正常人的手指五个手指是高低不齐的,而这个小年轻则不然,他的食指和中指竟然是一样齐的,他的中指指头的位置有着一层厚厚的老茧,显得是那么的不寻常。

这些年行走江湖,我见识了太多江湖上的手艺人,如果我所料不差的话这个小年轻是个火车上的扒手。

他的食指和中指之所以会一般齐,那是多年苦练的结果,我曾听一个偷界的老前辈讲过他们这一行想练成这门手艺到底有多难。

据说新人先要用手指在沙子里一天**一千下,等到手指头上边的嫩皮磨成茧子之后,就开始用手指头戳木桩,直至食指和中指一般齐才行,然而这还不算,还要在火盆里练习用一般齐的食指和中指去夹木炭,直到手指完全失去知觉,从火盆里夹木炭一无失手才算艺满出师。

当初听他说完之后,我还一阵感慨,看来三百六十行,行行都不容易。

所以,当我无意间看到这个小年轻的手指,一眼就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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