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重要的一席之地。
这也为了后续家族的发展,起到了非常好的开头作用。
后续的第二代,也没有让组织上失望。
可以说这个第一代繁育后代的能力其实都是非常不错的,并且这个第二代,也已经完全是米国人的长相了。
只是他的内心深处知道,自己是一颗红心。
二代的名字叫做约翰·洛克菲勒。出生于纽约州哈得逊河畔的一个名叫杨佳的小镇。
其实这个小镇的名字,就能干看出来,这个就是那个时代的华夏城,唐人街,不过外界是不怎么知道的罢了。
由于那个时代已经有了战争。
所以二代的父母,个性截然不同。
母亲是个一言一行都皈依《圣经》的虔诚的基督教徒,她勤快、节俭、朴实,家教严格。
而那个时候他的父亲,却已经变成了一个讲究实际的花花公子,他自信、好冒险,善交际,任性而又以自我为中心。
洛克菲勒作为长子,他从父亲那里学会了讲求实际的经商之道,又从母亲那里学到了精细、节俭、守信用、一丝不苟的长处。
父亲出外经商,一去就是几个月,家中对孩子们的教育主要由母亲承担。
但偶尔归家的父亲也与母亲一样望子成龙,一有空就教约翰如何写商业书信,如何准确而迅速地付款,以及如何清晰地记账。
所以在年少的时候,第二代的洛克菲勒就深知社会的现实和世道的冷酷。
所以他常采用一些特殊的方式教育孩子,使他们在踏入社会之前就能坚强而且精明起来。
然而,约翰对父亲血液里流淌的东西并没有全盘接受,他完全没有父亲那种花花公子的秉性,而是继承了母亲勤俭的美德。
他把这种信念视为“商业训练”,一生中烙守“不俭则匮”的准则;从中他还引申出自己的结论:“只有数字作数。”
他最初在俄亥俄州克利夫兰的一家干货店干活,每周挣5美元。后来他创建了标准石油公司,实际上就是米国石油业的开始。
1910年,当约翰·d·洛克菲勒在发现自己名下的财富已经达到近10亿美元时,他开始考虑如何运用这笔财富。
由于他对购买庄园或苏格兰城堡没有兴趣,又不屑于购买艺术品、游艇或中世纪韵味的西服以及所有富人们所津津乐道的东西。
他就把自己收入中的很大部分投资于煤矿、铁路、保险公司、银行和各种类型的生产企业,其中最出名的是铁矿生意。
其实这个时候华夏国那边也早就已经没有了命令。
所以他们已经开始自己自行经营这周围的一切了。
那个时候的二代洛克菲勒,如果还在世,他的身价折合成今天的美元约有3053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