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苏翰决定自己打造广告明星

作者:花猫警长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

隔天。

艾萨克伯德就带苏翰去见保丽金公司的老总鲍里斯佛格森。

虽然好赖屋有更好的音乐公司,但这些公司的主营业务也有影视门类,艾萨克伯德不希望苏翰和他们拉上关系。

鲍里斯佛格森有心涉足影视界,自然也听说过苏翰的大名,只是没见过而已。

当他听说苏翰要写歌并且要找一些歌手来演唱的时候也是非常的高兴。

虽然他以前没听说过苏翰会写歌。

但能和对方拉上关系就可以了。

至于对方有什么癖好和自己没关系。

更何况苏翰点名写的是广告歌曲,那么更是容易理解了。

米联邦其实也有一些名人经常自我感觉良好,觉得自己身上有艺术细菌,也想创作歌曲让明星来演唱。

只是这些人写的歌大都比较垃圾,根本就是噪音。

不过音乐虽渣, 但钱是好东西。

如果制作费给的足足的,再垃圾,再难听的歌也有人给制作。

苏翰也直接开出了每首歌从制作、编曲、录制、演唱、直到mv拍摄结束一条龙,每首歌一百万米金的天价。

不得不说这个金额还是把鲍里斯佛格森吓了一跳。

虽然是从演唱到mv完成拍摄中间过程也是十分的复杂。

但一百万米金一首歌。

就算是米联邦的大咖级歌手也很少有这么高的制作费。

看来这个苏翰还真是有点一根筋。

不过苏翰同时又开出了一个条件。

就是这些歌录制完成以后版权归苏翰所有。

除非得到他的允许,否则不允许别人在公共场合演唱这些歌曲。

其实苏翰提出这种要求也是有原因的。

他并不怕这些歌手拿着自己的歌出去捞金。

但捞金可以,必须要给自己打广告。

别到时候歌你拿走发了大财,把老子的广告和产品给丢一边。

想什么好事呢。

想要唱老子的歌。

必须给我把广告顶在脑袋上唱才行。

面对着一百万一首的天价,

鲍里斯佛格森答应了苏翰的所有要求。

在他看来几首垃圾歌而已,录完了以后爱拿哪去拿哪去,白给他也不要。

苏翰已经准备好了合约,鲍里斯佛格森找律师看过没问题,便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搞定了合约。

一切问题就不再是问题。

为了表示对苏翰的重视,鲍里斯佛格森找来了公司的金牌制作团队帮苏翰包装他的三首作品《ba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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