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五章 杀狗(上)

作者:贪杯的猫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吐了一口烟圈,刘胤问道。

罗远没有回答,仔细想了想,片刻后就给出了答复:“我就说我是去上门找路子的,他们家的下人应该会放我进去。”

刘胤什么也没说,只是冲他竖起了一根大拇指。

如果换做是他,想正大光明地进去,也会选择罗远说的这种方法。

上门去送礼的,难道会拒之于门外?

不可能,尤其是对于李贵生这种喜欢通过巧立名目来搜刮民脂民膏的贪婪之辈来说,那就更不可能了。

罗远给出了他一个满意的答案,这让刘胤放心了许多。

脑子,多数时间里远远要比蛮力更重要!

“六哥,我去了,你别担心,如果他在家,我会很快回来的。”罗远说完,转身就准备走。

“等等。”

刘胤叫住了他,令他转过身来,面庞上带着疑惑。

“你还没有字吧?”

问出的这个问题,完全风牛马不相及,与此事无关。

但罗远还是回答了:“六哥,你是知道我的,我六岁就在街上流浪,这个名字能记住就不错了。”

“嗯。”刘胤点点点头,然后道:“长兄如父,你没有字,我就替你取一个吧。”

罗远眼睛一亮,喜道:“哦?那好啊!”

“罗远,罗远,你的字,便叫久之吧。”刘胤把自己早就给他想好的字说了出来。

“久之?久之,罗久之...好,好字!从今天起,我也有字了,就叫罗久之!”

看得出来,罗远对于刘胤给他取的这个字十分喜欢。

刘胤郑重地对他道:“记住,是久之,不是遥之!”

久远和遥远,是两种不同的含义,一种用于时间,一种用于距离,他希望罗远能长长久久。

不管罗远是真的听懂了,还是装作听懂了,他都微微一笑,道:“放心吧六哥。”

很多话,很多事,有时候最开始解释是没用的,就像父母对自己孩子小时候说的一些道理,孩子可能只是记在脑子里,但只能以后自己亲身经历了才会明白。

所以,刘胤没再说其他的,只是望着他的背影消失在门口。

...

罗远没叫人力车,他是自己一路走着来到小三桥的,不一会儿便入了长丰大街。

他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观察地形地貌,以及此时街上的人流情况。

这说明,刘胤的传授没有白费。

一个杀手在执行任务前如果连自己的退路都没考虑好,那他不能当杀手,只能当死士。

罗远头上带着礼帽,穿着西装,完全一幅“二洋人”的打扮,挺胸抬头十分自信地走进一家铺子,出来时手中多了一个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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