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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呐,八十四个月,每个月保守八十块算,一半则是三千三百六十块!
俩人拿着纸和笔一算,又是一肚子气。
林瑾在文工团一个月工资约莫五十多,可她对生活颇为讲究,衣服、鞋帽包、吃食、护肤品、人情来往,可以说她就是个消费观念新潮的月光族。
婚前,王显兵按照她的要求,买了沙发、茶几、定制的床和衣柜,地面铺上木地板。他还极为奢侈地给她买了一块手表、一辆自行车、几套衣服,又给了一千的彩礼,再在食堂办了个体面的婚礼,二十几桌好菜好饭地伺候着。
他将自己手里的积蓄全花光了,还外借了几百块。
结婚后,林瑾把住男人大半的工资,每个月只往老家邮寄十块钱。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