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令李封对凡是犯罪的官吏不加杖罚,而只是让他裹绿头巾以羞辱,错误严重的戴的时间长,轻微的则短,“戴绿头巾”被当作一种惩戒手段。
到了元代,绿色成为最卑贱的颜色,并衍生出了“绿帽子”的说法。《元典章》记载:“至元五年(1268年),准中书省札,娼妓之家,家长并亲属男子,裹青(绿)巾。”意思是说,如果家中有女子做娼妓,那么她的男性家属就都得戴绿头巾。绿头巾就成为娼妓家属的专用服饰。到了明朝,规定从事歌唱表演行业的伶人要裹绿头巾,还要穿绿衣,将特殊行业的绿色服饰进一步以法规形式固定下来。所以元朝之后,穿绿不仅仅是卑贱了,还是一种侮辱。
由于古代娼妓家中男子戴绿色头巾,而娼妓又大多从事卖淫活动,所以绿头巾就成了家中女性跟别人发生关系的符号。后人不戴头巾了,取而代之的是帽子,于是,“绿帽子”也就成了被出轨的代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