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关系,我又会一些弹唱功夫,就暂居在这宜春院中。这半年时间,我以晴儿之名为宜春院博得了一些名声,花楼生意日渐好了,也因此赚了些银两,乘着机会就把整间楼给买了下来。”
听这话,这墨姑娘应该是现在宜春院打工,然后打工打成了老板。
这听上去十分励志,但总觉得有些怪怪的,很多地方不合情理。
但要去细细追究,却又说不出什么地方不对劲。
至少,在白宋记忆里的墨姑娘,可不像是个会为了谋生而屈身青楼的姑娘,况且她不是还有一家人吗?为何要一个女人出来如此牺牲?
墨老就没想过自家家风的问题?
白宋脑子一片乱麻,太多问题解释不了。
而墨已清似也不想在此事上细说。
只是看着白宋,细问了一声:“小女子沦为风尘女子,怕是让公子失望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