层皮。
骑着马走在大街上的李沫已经化妆成另外一个人,一个长相很普通的年轻人。
太普通的面貌,走在大街上也不会被人多看一眼。
大概是李沫今天不宜出门,她抄了近路,从这条路走回去,问过路人,说很快就到达客栈。
她走的是近路,就难免偏僻了些,当她路过一条寂静无人的街道时,忽然听见一阵金戈之声,紧接着是一声叫喊——“狗东西,连老子的路也敢拦,也不想想本世子是谁,信不信把你们全都杀了。”
哪来的傻东西,这个时候不应该保命要紧吗,还说这么多废话干什么,赶紧跑呀。
正常来说,这种打劫之事,李沫不想管,听那个人的口气,就是有钱人家的大少爷。
天底下这么多穷人,就当作接济人家吧。
没办法,人倒霉起来喝凉水都塞牙缝。
李沫只是路过而已,却被那个傻东西发现了:“他是本世子的侍卫,东西都在他的身上。”
十几个黑衣人刷得把目光投向李沫,有人已经开始向李沫走过来。
艹你大爷的,小子给我等着,一会儿收拾你。
第一个人动了,拿起手中的剑直冲李沫而来。
李沫眸光一凉,眼看着一名黑衣人就要飞速而来,剑头直逼李沫。
忽然银光一闪而过,带着破空之响,瞬间洞穿对方的心脏。
一瞬间李沫整个人的气场变得强大,张扬、霸气、嚣张!
没人注意她的年纪,全被她眸子里的杀气所震慑,金戈铁马,一人可抵千军万马。
已有人开始打退堂鼓,领头人却不是这么认为,我的兄弟已经死在你的手中,想走,没那么容易。
“我说,你们是不是找错人了?”李沫实在不想动手,在京城,自己没有任何的优势,一旦陷入困境,很难脱身了。
但是那个二百五,可能真的想转移黑衣人的注意力,还在高喊:“小六,赶紧把东西交给他们。”
六你大爷。
刚刚还没出手,就已经折损了一名同伴,这时候的黑衣人,不管李沫是不是跟那个人一伙的,此刻他们只想要李沫的命。
几名黑衣刺客握紧了手中长剑,不由分说地朝她杀来。
李沫手一抖,一把匕首滑入袖中,没人看见她是如何动作的,等反应过来时她已经将匕首猛地射了出去。
正中最前面一个黑衣人的眉心,直挺挺倒在地上,眼睛瞪得大大的,死不瞑目。
才这么一会儿工夫,就死了两个兄弟。
所有人大吃一惊。
这一下,他们更加不会让李沫活着走出去。
留下两个人看住那男人,其他人全部围攻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