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凌霜华初见

作者:爱八卦的狗仔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吴明研究起来真的有“两耳不闻窗外事”的高三冲刺劲儿。

外界已然是满城风雨,沸沸扬扬。

我的天呐!(小岳岳吃惊脸)

一州知府被强人于大堂掳走,这是多大的事情。

你把这事看成一个市的市高官加市长被歹徒绑架,你说这是多么让人心惊肉跳的大事。

简直是丧心病狂!

如果这都不算大事,还有什么事能算“大”呢?

朝廷、江湖,全都乱了套,一堆又一堆的人往荆州城这里赶来。

戒严!

军队开拔!

武林人士聚集!

似乎所有事都赶在一起了。

但吴明就跟个没事人一般,优哉游哉,这都不是仅用“大心脏”这种词来形容的......事情。

更有些像是......

没!心!没!肺!

没救了。

话说——

某种意义上来说——

没日没夜的研究算是另一种逃避吗?

咦?怎么跳跃到这里了?

此话怎讲?此话何解?

凌霜华啊!

······

那一年。

菊花会。

姹紫嫣红的菊花会。

当时的丁典还是一个初出茅庐的嫩小子。

虽然他“天命加身”,偶然间救下了前辈高人,运气勃发。

如同话本里的故事,号称“铁骨墨萼”的前辈名宿梅念笙正被他的三个逆徒狙杀,丁典救了他,可他也要死了,临死前他见丁典本性质朴,传其无上内功神照经以及蕴含着宝藏秘密的连城诀。

但丁典还是太嫩了,江湖经验不够,心善的他安葬了老人家,只不过立了块墓碑而已,这反倒成了麻烦,成了他亡命江湖的引子。

许久未轻松下来了,各路武林豪客寻访而来,想通过他探出梅念笙留下的秘密,那一个个如同闻着肉香的野狗,一个个双眼通红嘴角流涎,恨不得把他吃了。

他快烦死了,他快腻死了,他快厌死了。

九月上旬,汉口有菊花会,偷得浮生半日闲,寄情于山水不如寄情于菊花,毕竟他爱菊花,他欣赏菊花,否则“菊花剑客”的称号又是怎么得来的呢。

菊花会中有万千菊。

有黄菊,都胜、金芍药、黄鹤翎、报君知、御袍黄、金孔雀、侧金盏、莺羽黄······

有白菊,月下白、玉牡丹、玉宝相、玉玲珑······

正流连于菊丛中的他,蓦然回首,那人正是凌霜华。

“只见一个清秀绝俗的少女正在观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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