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章回荆州城低调才是王道

作者:爱八卦的狗仔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只是到了这座雄伟的大城后,吴明长叹,神色复杂。

“荆州城,我又回来了!”

回回转转,转转圈圈,又到了原点。

可现在吴明已经摸不清城里的状况,他很是自觉,低调才是王道。

高调什么的,吃屎去啦!

······

要说什么“职业”最不引人注意,“臭要饭的”绝对是其中之一。

叫花子帮,也就是丐帮,自古以来就是人数最多的一个帮派。

要饭行乞,这是一种连现代社会都杜绝不了的“现象”,更何况生产力低下的封建社会呢。

“乞丐”太多了!

不管在哪个时间段,“乞丐”从来都不仅仅是那些家庭贫困、毫无劳动能力、被生活所迫出来乞讨的人,甚至可以这般说,这种正常的“乞丐”反倒是太少太少了。

流行的“乞丐”往往是这种人,以行乞为职业,表面可怜,实则家底丰厚。

你以为人家突遭大祸、身无分文、需要帮助,心中善念一生,想积善行德助他人一把,给点钱财,谁曾想,人家暗地里比你还要富裕十倍以上,背地里指不定笑话你是个“傻子”咧!

“臭要饭的”是一种更笼统、更鄙视地划分,小混混、小偷小摸、无家可归流浪者、卖艺的都算是,总之就是以各种名目“化缘”的“要饭之人”,这些人初衷就不是好的,因为他们远不到山穷水尽的地步。

还有什么比“化身”成这种人更加靠谱呢!

······

这是一个青年乞丐,浑身脏兮兮的自不必多说,那头发,该怎么形容呢,挺“时尚”的,或许可以称之为“擀毡”造型,一绺一绺的,蓬蓬松松,宛若破破烂烂的大锅盖。

一手拿着一根竹竿,一手拿着一个破碗,肩上搭着一个褡裢,也不知算不算衣服的一部分,身后还背着一个麻袋。

此情此景,不如来个顺口溜:

他头顶锅盖,身披麻袋,晃眼一看,绝对是从小缺钙,长大缺爱,究竟是东方不败,亦或白痴二代······

打住。

他不是一个手脚残废的可怜人,反倒是一个身强力壮、有手有脚的正常人。

可他向来是偷鸡摸狗,顺手牵羊,拉屎撒尿惯了,尽干一些下三滥、恶心人的事情。

他在“干活”,这是他每天要做的事情,他在“敲诈”小摊小贩,“大爷发财,行行好,给点吃的。”

话语间,丝毫没有低三下气的模样,那语气,仿佛我要你的东西是给你面子,你这是三生有幸才换来的“福报”。

不给?那得一直在那吆喝,让你做不下生意,谁让大家都喜欢离臭要饭的远远的呢......

你是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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