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节 琼变始末(二)

作者:吹牛者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百姓刁顽,实为官军害民。

三曰一切缴获要归公。髨贼禁贼兵私掠,故而战阵之上从不争夺首级物资,皆由“计委”捡拾,便无争财货而自乱阵势之事,一如戚氏治军之法。

八项注意,一曰说话和气。髨贼于部下假髨并一般百姓皆以善言诱之,少有呵斥,绝少辱骂殴打。二曰买卖公平,购买货物皆以市价,令商人有利可图。三曰借物归还,四曰损物赔偿,皆是要贼众不抢掠百姓。五曰不许打骂,与说话和气同,乃令贼众善待百姓。六曰爱护庄稼,便如曹操割发代首之意。七曰尊重妇女,自古军队奸淫最易激起民愤,髨贼于此事严禁,犯者即斩。八曰优待俘虏,凡髨贼掳获之官军,皆不殴打虐待,收去兵刃甲胄之后,兵卒私物许其自持,有钱者以钱赎身,无钱者劳作以自赎,俘虏一日三餐,竟优于官军军粮,故官军士卒逢败辙降。此十一条规章诚乃治军之利器,如能为王师所用,髨贼虽仍难敌,东虏则不足为患。然官军积弊多矣,若得将才,或可使一营一军面貌一新,却难支大厦,拖欠军饷之弊更非为将者一人可解。道天地将法皆不若髡军,此战之胜负未出广州可知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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