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后一定要节省着用。
还有就是,他发现自己对血液异常敏感。
鼻子一嗅,就能分辨出不同人的血液气味,舔一口,直接能尝出血液成分来!
就像喝奶茶一样,软黏的红豆应该是血小板,爽口的珍珠是白细胞,数量最多的小珠子大概是血红细胞!
他能把这些成分分辨的清清楚楚,简直惊人!
至于为什么能分得清血型,则是前世当军医时关于血型的记忆,和今世僵尸尝出来的味道相结合,经过分析之后得出来的结果。
“血液专家的天赋啊!”
丁荒不禁怀疑起来:“我到底是僵尸,还是吸血鬼?”
正沉思时,鼻中又闻到了一股熟悉的味道,不用想就知道是那个白煞无常。
这厮换了一个更近的藏身地,依旧躲在树丛里监视着,还想着继续追杀燕五和陈祎呢!
“找死!”
丁荒心中涌起杀意,想要去追杀这货,又担心中了对方的调虎离山之计,只能按捺性子忍着。
结果没想到那厮在树丛里静悄悄的移动,换了好几个地方,位置越来越近,最后距离破庙不到二十米了!
他自作聪明,以为隐藏的很好,却不知道在庙门口的僵尸眼中,像掩耳盗铃一样可笑。
“这混蛋如此大胆,是不是以为我反应迟钝,感知很差?”
丁荒有些惊讶,稍一思忖便明白过来:“哦,对了。”
“他不知道我是有灵魂的僵尸,方才看到我和陈祎坐在一起,肯定非常迷惑,所以才停下来想要看个究竟。”
“然后又听到庙里燕五惨叫,接着剩我一个出来,以为我把燕五和陈祎都杀了,更加迷惑不解了,又想来确认二人死了没有。”
“哼哼,知不知道好奇会害死猫?”
丁荒假装什么都没有看到,做出一副呆愣楞的模样,目光涣散的看着虚空,心中暗算:“再走近十步,我一把捏死你!”
那白煞无常估计怎么也想不到一只僵尸也会使诈骗人,轻易便中计了!
他看到僵尸像木雕似的坐在门口,对自己丝毫没有察觉,胆子越来越大,最后干脆伸出脑袋来偷看,又偷偷摸摸的绕过正门,想要从破庙侧面潜入进去。
丁荒还是僵坐着,耳朵却竖了起来,聆听右侧的动静。
“咔!
一声木屑折断的轻响,他知道那厮肯定在钻窗户,心中大喜,一下跳了起来,猛扑过去!
转过屋角,果然看见白煞无常一只脚在外一只脚在里跨在窗户上,乍见到丁荒,惊的魂飞魄散,一骨碌滚到地上,手脚并用,贴地就跑。
“嗷啊!”
可是哪里还来得及,丁荒如恶鬼般撵到身后,一爪拍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