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3章不严谨的律法

作者:牛腩炖西红柿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高熲和郭嘉就这条律法产生过激烈的争执。

郭嘉的意思是,越大的官罚的越重,但凡主管一方,小到县令,大到郡守各方军队最高领导,都砍了。

其他的,视情况而定。最小的罚俸三个月,最大的直接打死。

而高熲则不同意,认为太重了。毕竟擅离职守这种事情有时候也是身不由己。而且这种事情很容易让人构陷。

比如说一个将军带兵出征,上了个厕所离开了一下大帐,就有可能被安上一个擅离职守的罪名。

这玩意儿找谁说理去?

而且现在国家的人力物力并不是那么的充裕,所以说,让去守边疆屯田再好不过。

而且只要人活着,什么都有可能。万一哪天大赦,人家就回来了。当初构陷人家的人,是不是就会心惊胆战了?

这也可以有效的减少冤假错案。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后来这件事儿就闹到了嬴子婴那儿,嬴子婴直接来了三个三,这条律法就这么定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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