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九章 一点都不逍遥

作者:纯路人理中客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因为“永恒”的神是不能因情感支配而嬗变和动摇的。

但是女娲族在人间和情感丰富的人日渐相处,没有神界的禁欲条件,又怎能与人的人格和情感割裂开?而她们却拥有永恒的盘古血脉,与寿命数十年的人形成不可调和的矛盾,怎么办呢?

女娲族的解决办法就是化为女体,拥有生育能力,可以与人婚配,进入人的家庭和社交圈子。但是女娲先祖只有一个,其后果便是同时只能有一个女娲族人拥有完整神力。既然要婚配和生育,就只能在产后把灵力传给后代。很显然,由于女娲的唯一性,每代女娲族人只能生一个女儿,女儿出生后就会逐渐吸取母亲身上继承自先祖的灵力,在十年内将灵力完全吸至自己身上,此时母亲就会死亡,完成由母到女的传递,女儿日后再进行相同的轮回。

当然,从自身生存的角度来讲,女娲族并不是非婚配不可。她有权独自生活,也有权在自己需要的任何时候选择人。

这就是真相:女娲族为人类牺牲了神格,留在人间以人的形式生活,保护人,而人付出的代价就是允许女娲族随时挑选她们看上的男性作为“祭品”,以满足女娲族的情感需求,使女娲族能在远离神界的、没有禁欲条件的人界,利用情感联结形成的“人格”在人间过相对正常的生活。理论上女娲族的对象可以不是人,不过大多数情况下她们都会选人。同时,人必须派出神职人员服侍和守护自己以及自己的后代并严格保守女娲族的秘密,这就是圣姑。

人界以被选中的人,向女娲的后裔献祭,允许女娲族任意挑选祭品并传承后代,换取女娲族对人不惜代价的保护。只不过祭品不是通常意义的物质,是情感,目的就是联结女娲的神格和人类的人格,让女娲族能够以“人”的方式在人间生活。而女娲族人的结局一定是死,而且不会是通常人生意义上的自然死亡,要么死在以神力挽救人类的战斗中,要么就在女儿未成年即英年早逝,留下生离死别的痛苦。

这就是女娲一手决定并和人类签订的血之契约,不仅是女娲族人的宿命,同样也是人类的宿命。这才是女娲族所谓“宿命”的真正含义。代代相传,永不改变。

被选中的“祭品”的命运当然就不会太好,他们情感丰富,重情重义,却不得不承担妻子数年后死去的伤痛,要么就是目睹妻子为挽救灾难而死。而由于古人婚配早,如果他活得足够久,很可能看到女儿甚至外孙女继续重复这一命运。生死之际的锥心之痛,他们必须承担,又因为他们的妻子常常直面灾变,他们自己也会身不由己地卷入,凡人力量有限,运气不好的话亦会死于非命。

最后还有一个不太容易注意到的问题,古人对男丁和香火极为重视,女娲族人一生只能生一个女儿,她们的丈夫若要传递香火,承接宗祧,就只能续弦、纳妾或招婿,这无疑提高了难度,增加了风险。虽然从神的视角看,传承女娲之血是至高的荣耀,但这并不属于世俗价值观的组成部分。

李逍遥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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