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爱德华刚要说话,沃德法官伸手阻止道:“稍等,这是个紧急情况,我现在先让法庭助理去传唤一个特别检察官办公室的办案人员来,以方便询问。这样也能节约不少时间。”
爱德华非常感激沃德法官的灵活机动能力,并且表示对他的法律学识职业道德以及人品仰慕已久,今天见面后发现确实是个值得让人尊重的好法官。
于是双方,来到沃德法官哦更衣室,爱德华详细的阐明了海因斯食言而肥所导致的一系列法律。
严格来说,这确实非常严重。
一旦伯格曼继续被判入狱,那么就意味着检察官可以单方面不遵守庭外协议,这对司法体系的损害显而易见。
为了加强说服力,爱德华还拿谢尔顿一案中桑托和海因斯做了比较,得出的结论是,如果执法者可以肆意的撒谎以骗取被告人的“合作”。
那么,必将导致“友邦人士,莫名惊诧,长此以往,国将不国……了”
这十三个字,他先是用中文说出来,然后翻译成英语。
也没说出处,但显然沃德法官被唬住了。
“亚伯拉罕·林肯说过‘我们要让法律成为这个国家的政治信仰。’在你的身上我看到这一切。”爱德华最后总结到。
沃德法官显然对此非常受用,他表示他将以“极其严肃认真的态度”来询问特别检查官办公室派出的办案人员,以便全面细致的了解整个案件。
爱德华对此表示热烈拥护。
过了一会,一个叫阿瑟·温斯坦的小伙子被引入更衣室,他是特别检察官办公室的职员。
沃德法官开始向其询问,四个月前,当弗兰克尔法官作出对伯格曼的判决后,特别检察官海因斯先生在记者招待会上发表的那份声明的内容;
沃德法官:“我记得那位检察官-海因斯先生发表了一些特别激烈的言论。”
阿瑟·温斯坦:“他只是在表达了对判刑太轻的不满,阁下。”
沃德法官:“这些言论是在州法院-纽约州高等法院宣判之前就在新闻媒介上发表了的嘛?”
阿瑟·温斯坦:“是的”
沃德法官:“你要为此辩解或者作出什么解释嘛?”
阿瑟·温斯坦:“本案的文档中并没有涉及阁下所问问题的文字记录。”
沃德法官:“很好,那我们现在就录以备考,司法程序的目的就是为了这些。”
阿瑟·温斯坦:“法官阁下,我将尽我记忆力之所能来回忆。但是我手头没有记录海因斯先生声明的那张报纸。”
茜莱瑞默默的递上一张那天的报纸。
阿瑟·温斯坦“呃……谢谢”
阿瑟·温斯坦:“我现在拿到一张《纽约时报》。海因斯先生在那里批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