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的钱被追回了一小部分,但绝大部分已经被转移到了海外,很难追缴了。
其实,这部戏的总导演就是贾东明,只不过,到底是他一个人独立执导,还是有人暗中协助,就谁都不知道了,后来,随着国家相关政策的出台,这种最原始的非法集资基本绝迹,而贾东明又玩起了更高层次的路子,破产。
相比非法集资,破产的手段更高明,也更加隐蔽,甚至有可能逃脱法律的制裁。
在四海地产公司之前,贾东明曾经以手下的名义注册了一家名为鑫源房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企业。并以非常低的价格在黄县拿到了一块工业用地,然后不知道用了什么手段,神不知鬼不觉的将这块工业用地转变成了商业用地。
工业用地和商业用地的价格相差甚远,就算直接转让,也可以狠狠赚上一笔,但鑫源公司却没有这么做。
公司用以土地为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并象征性的开发了几栋楼,然后整个公司的生产经营就陷入停滞状态,账面上几千万的资金,以各种名义从各种渠道被合法转走,两年后,资不抵债的鑫源公司向法院申请破产。
按照《破产法》的规定,有关部门立刻组织对该公司进行清算,本来以为尚未动工的土地还具有相当的商业价值,重新拍卖的钱足以偿还各种债务,不料却发现,土地的在工转商的过程中,存在明显问题,根本无法进行拍卖。
直到这个时候,大家才明白,为啥鑫源没有直接将土地转手。
事情曝光之后,相关责任人被追究了刑事责任,土地被重新收回国有,而公司所谓的固定资产,加在一起也不过七八十万元,别说几千万的银行贷款,甚至连拖欠的员工工资都不够。
最后,公司的法人代表以涉嫌诈骗和行贿罪被起诉,并被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可令人难以置信的是,此人仅仅在服刑两年多之后,便以保外就医的形式出来了。
出狱之后,这哥们的病马上就好了,并变得生龙活虎,又开始继续为贾东明效力,直到几个月前,在金鼎大厦门前发生的一起枪战中毙命。
此人就是号称贾东明大管家的张洪权。
当然,在法律上,张洪权所做的一切,都与贾东明没有任何关系,贾二哥有一万个证据可以证明自己是清白的。
但邱明良对此却很清楚,他不需要什么证据,用屁股都能想明白一切。
现在,贾东明又要故伎重演了,而这回玩得更绝,四海地产的法人代表是贾东明的大姐,一个七十五岁、体弱多病的老太太,实际控制人是李长河,也是个有丰富金融犯罪经验的老手,这二位的组合,则更加令人头疼。
一旦出什么问题,追究实际控制人吧,他的责任有限,判不了多少年,可抓公司的所有人,也就是法人代表呢?那就更麻烦了,这老太太没什么文化,而且素以胡搅蛮缠著称,加上年老体弱,真要是判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