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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早就不想活了。
这么多年,虽然众星捧月,但纯粹就是家族的傀儡,他早就心力交瘁,心如死灰。
能死在对抗东岚国的厮杀中,是胡崇启对胡家最后的弥补。
毕竟,自己还姓胡。
进入规鹿山后,胡崇启自由自在,纵情山野,他潜意识里被压制的童真也悄悄回来。
他真的把秦近扬当朋友。
就像是两个小孩子在街上偶遇,两个人都是刚刚被家里人打过,都是屁股发肿的倒霉蛋,惺惺相惜。
所以,他讨厌秦近扬惦记利益,这是对友情的玷污。
小孩子之间,只要有好东西,自然要毫无保留的分享出来。
至于为什么要分享,分享之后有什么收获,那是成年人的思维,小孩子纯粹就是开心,纯粹就是为了高兴。
见秦近扬不说话,胡崇启突然把一只夺舍虱放在地上,直接一屁股坐在虱虫背上。
堂堂夺舍虱,赫然是被胡崇启当成了坐垫。
他深吸一口气,幽幽叹了口气:“算了,我也不装了,我承认,我其实比你也倒霉!”
“我身上背负的期望太多,从小到大一点错误都不敢犯,自从记事开始,就没有睡过一个完整的觉……我特别累!”
“能走到第三区,我就够本了。至于能不能活到第四区,完全还是个未知数。”
“你真的把你当朋友,也希望你也能把我当朋友……时间不多,你就别犹豫了,也别见外,咱们萍水相逢,但你也是我唯一的朋友。”
话音落下,胡崇启又站起来,把夺舍虱摆在秦近扬身前。
“要不……我杀三只?”
秦近扬内心更加不忍。
看不出来,这个面目全非的冷酷小哥,还是个原生家庭不幸福的兄弟。
你动不动就要死在第三区,我更不能随便拿你的岁分。
“不行!我说十五只,就必须杀十五只,少一只都不行!你不拿就是瞧不起我这个兄弟……”
“对了,还真有个事情委托你……万一我死了,你有空去我坟头洒几坛子酒,帮我烧点纸钱,再上柱香。阴曹地府万一要用纸钱,可别穷死我,养尊处优惯了,可别在地府穷困潦倒。”
胡崇启仿佛自言自语一样。
嗖!
秦近扬也没有继续坚持,直接一剑斩出,快如闪电。
罢了。
好朋友的好意,就直接领了吧,犹犹豫豫,显得自己优柔寡断。
车到山前必有路,等到了第三区,秦近扬准备第一时间来寻找胡崇启。
万一他遭遇危险,到时候自己再出手就是了。
至于暴露身份,也顾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