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找到虎穴么?”
钟桦像是戳中了曾庆的痛处,后者恼怒地将水囊摔在地上。
“虎穴找是找到了,里面却是一只虎都没有!”
半个月前,曾庆带着铁山采参队的十余个伙计进山时偶然遇到一只病虎,一行人虽然害怕,想着领商会的赏钱,兼之虎落平阳。
众人一咬牙,长刀、短矛、标枪、毒箭直往大虫身上招呼。
病虎一命呜呼。
五支采参队捕得的第一只虎自然是意义非凡,商会直接赏了每人一年的口粮,曾庆不只换上了红头巾,还受到知事大人的召见。
知事大人何许人也?
朝廷二品大员、上国大将,一介草民见了他属实是祖坟冒青烟了。
曾庆回家时还不忘同乡邻显摆,说是知事大人请他吃了顿饭,他的地位在村里也是水涨船高,
不管别人如何羡慕、嫉妒,曾庆对捕虎一事更是上心。
一人捉一虎,独赏一人;二人捉一虎,赏分二人。
有人算过若是一人捕得一只老虎,赏下的东西够他吃上七、八年,赏格的变动使得穷疯了的汉子们再也按耐不住。
更有“亡命之徒”自信过头,独自一人进山,最后尸骨无存。
曾庆纵然胆大包天,也是依靠着自己极高的声望召集了近百号人手,准备直捣黄龙,他们甚至专门搞出一套打虎的方法。
准备无比充足,眼下却要空手而归。
“带的粮食不多了,回去以后再做打算!”
曾庆一发话,众人难以掩盖沮丧。
虽说抓了些毒物,可又怎么能和猎到虎的赏钱相比较?
况且,日子久了,抓些毒蛇、毒虫对于众人来说并不是什么难事,收购的价格也在降低。
害怕?
撑死犯大的,饿死胆小的。大家当参客几年了,谁没见过死人?
况且老虎这种大家伙都干掉了,小小毒虫又算得了什么!
无奈归无奈,家还是得回。
一时竹哨声响彻林间……
两个时辰后,一支两两成行的队伍出现在村头。
为首的正是曾庆。
沐浴在路旁李家寡妇崇拜的目光中,曾庆越发得意,手握短矛,挺直腰杆,努力的让自己看起来更威风些。
身后的参客们也都仰首挺胸,紧紧地握住武器,想要在路旁围观的乡亲父老,尤其是妇女面前出风头。
“这哪是参客,分明是参兵!”
一名老者看着全身挂着武器的参客,感慨万分。
实际上,参客们本人也分不清自己是民,还是兵。
若说是军,那么士卒们最大的特点便是——胆子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