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六章 本月优秀员工非小秦莫属!

作者:观鱼的星河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故意找事。

有人坐在店里面吃饭,你看她长的漂亮,轻轻拍一下后背,便属于此类行为。

借故生非,则是去饭店里吃饭。

吃完饭不想付钱,随手抓了只苍蝇放在菜里面。

反过来要挟老板赔偿。

这也属于寻衅滋事的一种。

总而言之。

寻衅滋事的适用面非常广,只要没事找茬、故意针对某人,都可以判定为寻衅滋事罪!

而这一次。

夏青青在视频里,详细针对了他们四人,公布了身份信息,寻衅滋事罪是跑不了的。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煽动舆论,寻衅滋事罪……”

秦牧深吸了一口气。

很快便将夏青青发布的各平台视频,进行截图、数据统计等。

将检举材料准备好之后,重新聚焦向视频的评论区。

他打算寻找一些“新面孔”。

既然他们强行要冒泡,自己也不会厚此薄彼,该送的套餐一个都不会漏。

……

次日。

法院,立案中心。

秦牧再次带着两百份起诉书,来到了这里。

其中有一份,自然是起诉原翠莲、夏青青母女的。

“又加两百人?”

周琳看着眼前两百份的起诉书,神情有些复杂。

这段时间。

她听说检察院关的人,正在没日没夜的加班。

连续加了好几天,三千份起诉书的问题还没解决完。

秦牧又送来了一群“新鲜”的被告。

这群人,惹谁不好,偏偏要惹到秦牧头上。

“我也没办法啊,树大招风,得罪的人太多了。”

秦牧满脸无辜,颇为无奈的说道:“既然不能让所有人喜欢我,那就只能把不喜欢我的人送进去了。”

周琳:“……”

随后。

她将这些关于诽谤罪的起诉书都核查了一遍,确保符合规范,便将其收了下来。

同时提醒道:“对了,八天后开庭,你之前起诉的三千个被告的立案通知应该下来了,你记得去银行缴纳一下。”

诉讼等费用,法院不会直接收取。

需要到指定的银行进行缴纳。

一说到这个。

她的神情就更加复杂了。

接了这么多年的起诉书,她头一次看到三千个被告的“壮举”。

虽然诽谤罪是刑事案件,但涉及了民事诉讼。

按照晋城当地的诉讼法……

同样有一笔不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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