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六章 合议庭的讨论,判决出炉!

作者:观鱼的星河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是对赵富贵等卖瓜者,按照卖瓜的数量多少判处65人一年至一年零三个月的有期徒刑。

对于这种犯罪……

他的建议,其实是将其转改成拘役,而非缓刑。

在对于犯罪的判处上,分为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和缓刑这几类。

其中最轻的刑罚是管制。

针对的是犯罪行为轻微,对社会危害性不大的人。

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通常是处以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管制。

而赵富贵等人的行为……

是明知赃物的情况下,持续贩卖出售,无法争取到管制。

最适合的……

就是拘役。

拘役通常是在六个月以上,两年以下。

关押在看守所,但每个月可以有两天的回家时间。

和缓刑的漫长考核期有着显著的不同。

拘役的时间短,没有考察期,拥有两天回家的自由。

而且。

拘役和有期徒刑、缓刑有个最大的区别,那就是拘役在刑满释放之后,是不计算在累犯之中的。

而判处缓刑的,再次犯罪,将视作是累犯。

即犯罪后,将从重、从严处罚。

所以。

总的来说,他的辩护方向是将赵富贵等人的刑期降低至一年以内的拘役。

“此外,我方当事人身处农村,家中尚有留守儿童……”

再接着。

他从家庭情况、对农村的优待、对普遍留守情况的角度入手,申请法院审判兼顾人情。

“这次应该……不会出甚么篓子了吧?”

陈述完观点后。

他心有余悸的擦了擦冷汗,不动声色的看了眼旁边的赵富贵等人。

发现赵富贵等人现阶段都很老实。

并没有什么要表现和发挥的欲望。

“审判长,各位审判员,这里是赵富贵等人在镇上市集里售卖南瓜,且向人声称南瓜是他们自己所种的证人证词、口供、执法记录仪拍摄的视频……”

很快。

庭审再次进入了举证环节。

公诉人上前举证,展示了赵富贵等人的犯罪事实。

证据链充足,无从抵赖。

作为赵德柱等人的后辈……

他们也不可能用“不知情”为理由来辩解。

“现在,请双方自由辩论。”

审判长沉声开口,结束了质证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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