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用得着这么麻烦。
“行。”
烧油的速度不是靠双腿的能比的,前后半个小时,项一森就回来了。
一个平时书卷气极浓的男人,突然有一天穿着站在时尚的前沿,那种视觉冲击相当的颠覆人的感观。
俞晴左看右瞧,就是看不够,看着他这身打扮她总觉得少了点什么?
这个时代男人的标配手表他有。
最后看来看去,俞晴从皮包里找出一条装饰性的大金链子,不理项一森强烈的反抗,戴在了他的脖子上。
再要求他将结婚的大金戒指戴上。
如此,再细看项一森,那种感觉来了!
特别像前世改革初期来内陆投资的羊城大老板,他们给人的感觉就是这么财大气粗!
“晴晴,这些金饰可以不戴吗?”项一森浑身都泛着抗拒的气息,“太俗气了!”
“哈哈,我喜欢你时常变换下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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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