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没有其他目击者。而他同时又是当事人,他的语言并不具有说服力。
不过事发之后,巴顿及时就报了警,警方做了详细的现场记录。
对方律师杰森也就此提出控诉,认为无论如何巴顿都应当承当相当的责任。
“现在真实情况并不明确,但并不能排除巴顿对迪恩先生进行谋杀的可能性,按照指使谋杀罪名,应该判决他死刑或者流放,同时,他应该补偿我的当事人艾勒先生,我认为3000镑是合理的。”
因为警方核查之后,确认了迪恩确实是死于布兰达之手,理由是有专业人士确认了巴顿并不会使用手枪,而现场只有一种子弹,并且巴顿也确认了黑帮并没有使用枪支。
因此对方并没有尝试诬告巴顿是迪恩先生死亡的直接凶手。
对于班尼迪克来说,棘手的地方也在于事情的真相并不明朗,并且现场只有巴顿一个人活下来了。
轮到被告和被告律师发言了。
可惜巴顿只能再一次陈述了当时的情况,仍然没法为自己找到脱罪的证据。
一般来说,这种案情完全不明朗的案子,法官会选择押后,等到捉到了逃犯再审理。
可是巴顿作为一个富豪商人,当然是不愿意的,因为作为重大嫌疑人的他必须进行收押。
拖个几个月,他损失的收益都超过了三千镑了。
这也是对他极其不利的地方,对方并不急,他急。
案子到了这里其实就卡死了,双方律师都是既不能证明巴顿有罪,也无法证明他无罪。
按照严格的法律,这样子只能押后。
可是其实对方也不愿意无限延期,因为他们其实没法给出巴顿的作案动机。
大致其实知道巴顿所说的是真实情况,因此不管怎么说,先拿到赔偿才是最重要的。
“你的控诉理由并不充分,无法确定我的当事人巴顿先生有罪,我保留控诉你诬告的权利。”
班尼迪克可以反驳对方辩护的观点,但是并不能为巴顿脱罪。
“杰森律师,我必须提醒你,警方的查验结果是,迪恩先生死于布兰达的枪杀。并且案发之前巴顿先生与迪恩先生并不认识,因此可以判定巴顿先生没有任何作案动机。”
“确实如此,但是我认为真正和布兰达发生冲突的黑帮辉利党一个人没死,而无辜的迪恩先生却惨遭杀害,这就极大的疑点。”
杰森开始诡辩,试图加大“巴顿犯罪了的可能性”,后面便于索求更多的财物。
“同时,假设巴顿所说的全都是事实,那么我们也可以认定为布兰达是在执行‘保护巴顿’的任务的时候,因为任务需要而不慎杀死了迪恩先生。”
“这样,即使他所说的是事实,也应该为布兰达的执行任务的后果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