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职者,每见一人姓名,一笔勾之,以次更易。同时,留意选拔合适人选,既得人,则委逐路自择知州,不任事者,奏罢之,公权择通判人。在这样比较严格考察下,一大批尸位素餐的官员被除了名,一批有才干的人被提拔到了重要的岗位。显而易见,这些施政触动了相关官员一直就得到的利益,遭到他们的激烈反抗。北宋自太祖、太宗就制定了恩养士大夫的国策,扩大了中、高级官员的“恩荫”制度。通过恩荫,每年都有一大批官员子孙获得官衔。但这些官员大多素质低下,无所作为,使得需要他们操作的各级管理职能难以正常运营,同时。大量冗员还加重了宋代的积贫现象。受到影响的人和潜在的同级官员阶层此坚决反对,于是联合起来,对范仲淹等改革派进行诽谤和诬陷,并且愈演愈烈,他们说范仲淹与韩琦、富弼、欧阳修等人结为朋党,这就构成了皇帝最不能容忍的罪状。虽然宋仁宗对朋党之罪可能未必相信,但在反对派如此强大的势力下,他开始动摇了,失去了改革的信心。到庆历五年初,同样范仲淹卸责,变法以失败结束。这是一次没有成功的试验。范仲淹目光远大,在吏治问题还不太严重时就抓吏治是正确的,但过于理想化,打击面太大、太急,阻力就大,以致在官员当中无法获得需要的支持。在这种情况下,范仲淹自己引退,维护了朝堂秩序的稳定,也没有造成社会动荡不安,随后,出现了庆历之治和嘉祜之治短暂好转,另一方面,问题也在逐步恶化,吏治没有改善,财政逐步出现赤字,引致一场更大的改革,就是王安石主导的熙宁变法。
对庆历变法本身的基本评判庆历变法的主旨是改进吏治,所以只有范仲淹改革十条中前四条有关,它们分别是明黜陟、抑侥幸、精贡举、择长官,根据它们的内容和实质,庆历变法只涉及差派官的选拔和考核以及进入候选官吏的科考途径。可见庆历变法的诉求不是对整个冗官的解决,也就是即使庆历变法获得完全的成功,也没有解决最基本的冗员问题。同时,提高官员的效率和改善后备官吏来源,也并没有针对冗员本身,效率提高,只能说给减少冗员提供了可能。但是从宋朝一开始的职官制度设置,效率就不是重点,重点是互相牵制保证皇室统治的安全,它的各级管辖从京都到地方的分权、文武高度分开,都是为了这个目的,还有剥夺军职给官给田都是捅一个目的,那些才是宋朝体制的根本,没有可能触及的。所以,庆历变法目的也不是解决三冗,而是提高参与统治的各级官员的执政效率,只有在这个层面才会引起矛盾,但是这个矛盾和惯常的官吏考核是重合的功能,范仲淹没有必要集中在自己手里。他替换的那些渎职官员难道不应该在例行考核中被撤职?这是在智慧上的不足。这些缺点使得变法在小范围内也没有实现变法的目的。而仁宗的动摇、范仲淹的软弱,甚至造成变法根本就没有形成核心力量,焉能不失败。
熙宁变法庆历新政二十六年以后,也就是熙宁二年开始了王安石变法。这时候,宋朝之前没有解决的问题日趋严重,北宋的衰颓日甚一日。相比较而言,熙宁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