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用兵与军法

作者:古易慎戈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现在晋国已经有了“法”,但只是一个大体的规则与秩序,还是属于人治,而非法治。

因为现在的法度根本不展示出来给众人看啊,犯人违不违法只有统治者和制定者知道。

不让众人知道的法,那还是法吗?

统治者不想管你,罪恶滔天都没有事儿。

一旦统治者要是想搞你,那他就可以把“法度”拿出来,好好给你数一数,你犯了多少罪,该怎么死。

以后的晋国需要彻底改革,就需要从法度上去改变。

晋国在历史上实行过数次的改革法度。

像晋文公的被庐之法,重视尊卑秩序,而且重用姬姓臣子,让同姓臣子担任近官,那些异姓的臣子担任远官。

赵盾的夷之法,则是对被庐之法的反对,主张任用贤臣,将尊卑之序看得不那么重要。

也就是说现在的法度,是为了政治服务,管理国民反而是次要的。

士会按照晋文公被庐之法修改,成了对公室有利的法度,史称范武子之法。

历史上后来的灭赵氏、灭三郤正是依靠此法。

后来到了士燮的儿子士匄,又按照赵盾的夷之法修订,重新改成了对卿大夫有利的法度。

再往后的赵鞅铸刑鼎,把士匄的法度刻在鼎上展示给民众,也是被士鞅给逼的。

可以说,晋国的法制改革离不开士氏!

姬獳在吩咐完任务之后,心满意足地离开了,然后时不时的过来看看,指点指点用兵之道。

毕竟练兵是臣子们的事情,他只需要下达命令。

他还有其他的事情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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