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小情歌》

作者:沉梦三天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里最柔软的部分。

毕竟很多听众都是普通人,越是简单,或者说接地气的歌曲,越是能打动他们。

而且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用这样的歌曲打动听众反倒是更难的。

就像简单的蛋炒饭,很多人都会做,但不是什么人都能把蛋炒饭做到令人垂涎欲滴。

邓诗绮再回忆了一下《蒲公英的约定》,歌词同样没有华丽的辞藻,同样深受大家欢迎。

“看来这吴鸣在音乐方面确实是才子,并且达到返璞归真的境界,

不行!趁他还没有真正火起来,我得跟他接触一下!”

想到这里,邓诗绮立即叫来了自己的助理。

“诗绮姐,怎么了?”

小助理同样是一名年轻女孩,不过做这一行已经有两年经验了。

邓诗绮还没有自己成立工作室时,她就是邓诗绮的助理。

“正在那边唱歌的主播你知道吧?”

“知道。是要叫保安把他赶走么?”小助理握紧小拳头问。

“啊?赶走他干什么?”邓诗绮有些疑惑问。

“他明摆着就是来抢你风头的啊!”

“能够让你这么觉得,证明他唱的歌还不错吧!”邓诗绮笑着反问了一句。

“啊这……”小助理小脸一红,但还是点点头说:“是的。蛮好听的。”

“既然如此,为什么要赶人呢?你去跟他说一声,我想跟他聊一聊合作的事情。”

听到邓诗绮的话,小助理先是一愣,随即问了一句:“诗绮姐,他配吗?”

轻轻敲了一下小助理的脑袋,邓诗绮没好气说:“你这直来直去的说话方式要改改,

还好这里只有我们两个人,要是不小心让他听见,说不定平白就增添了一个敌人。”

小助理吐了吐舌头说:“我知道了。”

“你别看他只是一名主播,但能够做出《蒲公英的约定》,还有现在的《小情歌》,

足以证明他的能力了,如果可以的话,我甚至想把他签到我们的工作室来。”

邓诗绮看向吴鸣所在的方向,对于签下吴鸣,她其实并没有多少底气。

别看她在香岛有小天后的美称,但是来到大陆后,这美称起不到多大的作用。

不管是名气还是影响力等,她都需要重新打拼。

像吴鸣这种有才华的人,一般都是自视甚高,很有可能瞧不上她这小工作室。

但哪怕会被拒绝,邓诗绮还是想试一试,说不定就成了呢?

何况就算成不了,以一次愉快的合作建立起交情,对于她来说也没有坏处。

别看现在小鲜肉、小花当道,但他们火得快凉地也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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