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真正的偶像

作者:沉梦三天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哪怕夏筠溪跟秋欣瞳不太懂词曲的市场行情。

但是她们也能够听出来,这首歌绝对不止这个价。

吴鸣是出于好心才帮助她们,并不欠她们什么,她们可不能昧着良心拿下这首歌。

能够全程看到这首歌诞生的过程,并且知道这首歌是吴鸣为她们创作的就足够了。

见两人不愿意买下这首歌,吴鸣沉思片刻后说:“那要不我们签一个共享版权的合同吧!”

“啊?这是什么合同?”夏筠溪问。

一旁的杨封解释说:“就是农爷跟你们都能够唱这首歌,不过你们通过这首歌赚到的钱,

要分给农爷一半,而农爷是不需要跟你们分享这首歌赚取到的钱的。”

“还能这样的吗?”秋欣瞳有些惊讶。

在她的印象中,买歌不都是直接买断版权,有的甚至连署名什么的都给买走了么?

竟然还有这种对词曲人这么有利的合同,简直是闻所未闻。

“可以的。有的歌手跟那些一线词曲人约歌的时候就是这样。”杨封说。

他并不知道,吴鸣其实签了两份共享版权了,一份是邓诗绮的《光年之外》。

一份是黎唱的《赤伶》。

两首歌的区别是邓诗绮还付给了吴鸣十万块钱,而黎唱是直接把歌拿走。

有这种区别主要是吴鸣跟黎唱关系比较好,所以没有额外收取费用。

加上当时邓诗绮是为了拉拢吴鸣,想着给吴鸣留下一个好印象,所以才主动加价的。

“那我们愿意啊!”秋欣瞳用力点着头。

她们之前不敢买这首歌,主要就是怕吴鸣吃亏。

但签了这份合同后,“吃亏”的只有她们。

再仔细想想,这首歌的质量这么好,肯定能够给她们增添不少的热度。

到时候就算赚到的钱要分吴鸣一半,她们依旧是获利的一方。

毕竟如果没有这首歌,除了少数粉丝外,谁会知道她们?

“好。我这边有这一类合同的模板,我去帮你们打印出来。”杨封说着就去忙了。

在拿到合同后,吴鸣先是仔细地看了一遍,再回忆了一下邓诗绮跟黎唱的合同。

确定合同没有什么问题后,才签下自己的名字,两名妹子也赶紧签上。

“好了。加个鹅信吧!我把歌传给你们。”吴鸣说。

“好的!好的!”两名妹子兴奋地跟吴鸣交换了联系方式。

今天对于她们来说简直是幸运日,不仅获得一首好歌,还能加到吴鸣的鹅信。

至于那爽约的人,早被她们拉黑并抛到九霄云外去了。

“农宝,我们会先找声乐老师好好学习,然后再把你的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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