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最大的佣兵招募点,许多来自世界各地的自由佣兵,都聚集在此。
走在街道上的人,十个有七八个肩上都挂着ak。
还有一些似乎是混得比较好的,手中提着大菠萝之类的机枪,甚至连抗rpg的都有。
只是这种人并不多,且基本都是三五成群,属于熟人之间自行凑起来的佣兵小队。
人种也是多种多样,有白人,有棕色人种,也有亚裔的黄种人,最多的自然是黑叔叔,毕竟是主场。
这座城市看着挺吓人,但其实不必担心,这里的秩序非常好,不会出现一言不合就当街开枪的情况。
这就是自由佣兵跟大型佣兵团的雇佣兵,最大的不同之处。
那些佣兵团的人,除了由各国退役军人组成,还有许多人,并不是单纯的为了赚钱才当佣兵。
有一部分人纯粹就是战争狂人,他们喜欢打仗,也只会打仗。
他们喜欢战场上那无所顾忌的杀戮,与在生死之间徘徊的刺激,他们的心灵在常年的战争与杀戮中变得扭曲。
所以他们疯狂、嗜血,动辄拔枪崩人。
可自由佣兵,那就是一群养家糊口的打工人,战争对他们来说只是工作,他们也早就习惯了战争和死亡。
因为习惯,所以不会有什么心理压力,也就不存在扭曲变态什么的。
大家手里都有枪,谁也不会怵谁,但同时又谁都怵谁。
所以有点什么小摩擦,大家反而会非常克制,露出一口白牙笑笑就过去了。
要实在矛盾有点大,那就放下枪,来一场徒手肉搏,打完就过。
不过若是偷了人家媳妇那种情况,那就没什么好说的,就算没枪也可能会出人命,就更别提手里都有家伙了。
但在这座城市,这种事也是很少的。
因此这里相对比较安全,叛军也绝不会攻打这里,李慕才会选择这里作为临时栖息地。
无论叛军还是政府军,甚至是极端组织,都需要招募佣兵为自己打仗。
这座城市中的人口,自由佣兵的数量占了近半,攻打这座城市没有任何好处,只会引发雇佣兵的众怒。
没有任何本土组织,能承受得住十几万雇佣兵的怒火。
……
李慕回到住处后,除了吃饭,偶尔出去散散心外,基本不怎么出门。
他白天在居所空旷的客厅中,习练拳脚功夫。
晚上找根重量差不多的钢条,用电胶布缠个柄,当作长剑到天台习练剑法。
夜深人静时则是在这片区域的屋顶纵跃飞掠,锻炼轻功身法,直到凌晨三点才歇息。
如此苦修两个多月后,李慕基本已将岳不群一身本领,消化为自己的东西。
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