阵高亢的歌声,要知道野人的婚礼也是很严肃很有“仪式”感的。
不过,歌声忽然打住后,又是另一番状况。
许多的野人男子都冲了进来,看样子一个个似乎都要抢着与新娘行那事。
墨离急了,拳打脚踢将他们全都轰了出去。
难道野人婚礼最重要的仪式,便是要这般“禽兽”?!
这还了得,墨离觉得这地方不能再呆下去了,说不得哪天趁他不在,这些个野人又要行那仪式,如何了得。遂趁野人们不备,拉着蔷儿便跑。
一不小心就成了墨离的老婆,蔷儿正憋着一肚子的火,“你干嘛?别拉我。你真把我当你夫人了吗?”
墨离撒开她的手,一幅无所谓的样子,“那好吧,我问你,你是准备选择跟你夫君我走呢,还是选择留在这里,让这些野人完成那新婚仪式?”
“讨厌,我当然是要和你离开此地呀。”蔷儿想想又道:“你等我一下。”
看着她头也不回地转身去了,墨离十分不解,“难道她选择了留下?!”
还好,一会儿蔷儿气喘吁吁地抱着知遇回来了。
原来是忘了知遇!
这会儿蔷儿满头大汗着急地喊道:“快,快走,他们追上来了。”
他二人坐上一条树皮船,齐力向海里划去。墨离偷偷地藏了这条小船,为的是急用。因为怕小船经不起大风大浪,他并没有打算乘着它离开此岛,只是想着离开这些野人。
因为无巧不成书,所以二人刚将船划出丛林,就看见一艘大商船。
果然那群野人“呜呀呀”叫喊着追上来了。他们哪曾见过如此大的家伙,以为怪物,只在岸上好奇地看着大商船“呜哩哇啦”地乱叫。
真是:茹毛饮血丛林内,自古不闻岛外情。呜哩哇啦看舸舰,焉知华夏有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