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 空花阳艳【四】

作者:奕辰辰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时,他的妹妹,那位老板娘九层提醒过他莫要太过于铺张惹眼,否则总会有人看不顺眼。

这道理很是浅显易懂,没读过书的孩童都从长辈的嘴里听过。

但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更不用说金爷无论是在青府中还是在戈壁滩的矿场上,却是从没穷过。

因为在青府中的种种事端,金爷对于亲情有种极为癫狂的执念。即便没有任何血缘,只要在酒桌上能聊得来,就连还不错的年轻人,他大手一挥,却是都将其收为了义子义侄。

这么多年过去,他自己都算不清究竟收过多少义子和义侄。其中大部分,都是来去匆匆的,蹭几顿酒饭,再从金爷手里骗过些盘缠,就自此无影无踪。

唯一跟在他身边的,却又在驯鹰时莫名其妙的死了。

现在想想,那或许就是个先兆。

任何事情都不会无缘无故的出现,都必定会有引子,这个引子。就是所谓的先兆,若猜透了,则可以避免。

但金爷当时除了悲伤和愤慨之外根本没有往别处去想。

爱喝酒的人,用以发泄情绪的方式里,喝酒都是排在第一位的。

所以金爷为此喝了很多酒。

即使没有情绪起伏的时候,他喝的酒也不少,但遇上这样的事情,却是要比平常多得多。

一来二去的,不断错过机会,现在自己落的这么个狼狈下场,也算的上是自作自受。

脑袋里思绪这么一转,金爷闭上了眼睛。

双手悄无声息的放开酒杯,抽离桌面,放在膝盖上,攥紧了拳头。

无论到什么时候,他都不是坐以待毙的性子,却是要握紧刀锋,拼到最后。

肉可以被刀剑一点点刮去,血也可以流干,唯有这骨头一丝一毫都不能软。

就像一位刀客,从他练刀开始,握住刀锋并不难,握紧也很容易。难的是到了最后关头,仍旧不放松。

虽然说识时务者为俊杰,但若已经是俊杰,何必去识时务?要么被这世道损毁,要么就挺身而出去改变。哪怕只有一瞬间的光芒,昙花一现,也在所不惜。

现在他的手里已经没有刀。

能握紧的只剩下酒杯和拳头。

喝酒让人混沌,握紧拳头却能激发人的血性。两者之间如何选择,不必言表。

陈四爷盯着他的面庞许久,连那急促的敲门声都充耳不闻。

似是还想说些什么,但只张了张嘴,一个字都没说出声响。

“谁在门外聒噪?!”

陈四爷在大厅正中央负手而立,中气十足的问道。

这句话开口之前,他特意将桌上的灯盏挑亮了些。

门外之人听到如此质问,忽的有些偃旗息鼓的架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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