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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乌龟跑得快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秦寿现在考虑的是,究竟要不要更换新书开局写法。

张宝贝说,我建议更换。

因为用第一人称叙述,虽然代入感会强一些,但免不了有点啰嗦,开篇有点慢热。

糜米说,我不赞成贝贝的说法。

网文最重要的一条就是代入感,代入感的重要性还要超过逻辑性。

如果为了改变稍微慢热的节奏,就要取消代入感,肯定会出大事。

张宝贝皱眉说,糜米,请你认真听清楚我的意思。

首先,难道用第三人称来写就没有代入感了吗?

现在这种写法,虽然代入感稍微强一点,但对新人来说,节奏开篇就慢热,很有可能导致试水推的时候,无法通关。

到时候,你写的再好,再有代入感又有什么用呢?

王若旭说,我也建议用第三人称来写。

我之所以这样认为,跟贝贝和糜米姐姐她们的意见不太一样。

我是觉得,这个叙述的情节并没有过于吸引人的地方,这种情况下,当然要越简练越好了。

一旦遇上比较吸引人的情节,那就可以用第一人称来叙述了。

张宝贝和糜米闻听此言全都为之一愣。

秦寿大喜过望,若旭,你接着往下说说。

王若旭点点头,我的意思是,你的开篇叙述情节,很一般,固始趣味性并不强。

这种情况下,用第一人称的确有点啰嗦。

倒不如用第三人称迅速说完,反正你这本书的卖点又不是这个。

你的卖点是无敌和舔狗,别忘了你的核心是什么。

跟无敌和舔狗无关的内容,故事性较强的,可以啰嗦点,可以用第一人称叙述,哪怕慢热。

否则,就一定要越简练越好,这就是抓大放小,抓重点放小节的窍门和秘诀。

秦寿三人听了这话,全都有了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

纷纷发自内心的称赞说,若旭高见,若旭果然见识非凡啊。

秦寿一拍大腿,好好好,就按照若旭的意思来。

今天我就把开篇的叙述方式换掉。

然后前文暂时就不修改了,专心存稿,年前发书,或者说,这个月发书。

安排完,秦寿领着他们去吃饭。

靳明玉因为在家里带孩子,所以她没有过来。

秦寿一边领着她们往饭店走,一边哼着小曲。

哼的是那首电视剧聚宝盆的主题曲和片尾曲。

我学到的是

浮沉沉找到自己

不断累积

人难的学问就弃

难得的是

我们都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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