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手臂,也足以令他们立刻丧失战斗力。
而事实上,她的枪法还没这么差,凡是被她射中的西班牙士兵,弹着点几乎全都是胸部或头部。
只见在她的枪下,西班牙士兵一个挨一个地被射倒在地。
由于双方距离已经拉近,王朝手中的突击枪终于可以大显神威了。
“砰!砰砰砰……”
且不说杀敌数多少,王朝的火力明显比谭雅的火力更猛,对西班牙部队的震慑力也更强。
他手中突击枪密集的子弹,一下子把发起冲锋的西班牙人打得晕头转向。
“上面不是只有两个人吗?为什么给我感觉却是好几十人,甚至上百人呢?”
他们手里的火枪,即便是最纯熟的火枪手,开一枪之后,至少也得再花两分钟时间来重新装药上弹。
可是对面城堡内的枪声则一直没有停歇过。
“天哪!难道他们的火枪是不需要装药上弹的?”
西班牙人全体都开始怀疑人生了。
谭雅和王朝当然不需要打一枪再重新上弹,但也得需要换弹匣。
然而,作为合格的战士和枪手,他们换弹匣的速度非常之快,几乎不影响他俩的射击节奏。
一通密集的射击之后,西班牙人再也顶不住了。
他们终于意识到,他们往前冲得越快,伤亡便越多。
剩余的西班牙人终于放弃了冲锋,因为他们悲哀地发现,身边的战友们已经快要死光了。
当他们抽空看了一下自己的队伍时,看到这支一百人的西班牙正规部队,仅只剩下了十来个人。
这是什么概念?他们最傲人的战绩,是168个西班牙士兵,彻底征服了拥有几万军队几百万人口的印加帝国!
而他们这支一百人的部队又干出了什么成绩?
帝国军人的耻辱啊!他们这支军队是要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架上的!
这十来个西班牙士兵在惊恐之余,内心有着无比的悲愤,还有羞耻。
“跟他们拼了!为了帝国军人的荣誉,冲啊!”
“对!拼了一死,也要拿下这座城堡!”
本来,他们已经萌生退意,准备后撤了,这场仗根本就是不对等的,他们的装备与射击技术,都差了对面十万八千里,冲上去也是送死。
可谁知道,偏偏有一个士兵,他不知道怎么想的,突然间一声呐喊,顿时激起了这些西班牙士兵内心仅存的一点血性。
“杀!冲进城堡就是胜利!”
“冲!让我们血洗这座城堡,或是用我们的血来染红这座城堡!”
其实,这些西班牙人也非常明白,就算他们此时向后撤退,也已经没有了活路。
与其死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