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82章 天下三才和NBA中的两大凶人!

作者:临河羡鱼翁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唯唯诺诺,难道真的硬拼?就算最后他一个换两个,他勒布朗詹姆斯也是亏的一方啊!

所以,该唯唯诺诺就唯唯诺诺,强的怕不要命的,没毛病。

话说,格兰杰自称小yes这件事,最开始椰粉和超音速的球迷也是非常的反感的。

nba的小yes,都是‘实力强大风流倜傥’的天之骄子,中间混进这样一个平平无奇或者是说‘又老又丑’的存在,不是给‘小yes’这个群体抹黑吗?

何况,骑士球迷也说的没错啊,你83年的,你都比yes大了四岁,小什么小啊,还要点脸?

当初隆多历史地位那么高,隆多说基德是‘小隆多’,都被基德认为是自己的‘一生之耻’。

不过,这三年,格兰杰的异军突起,在东部把詹姆斯弄的狼狈不堪,还是得到了很多椰粉和超音速球迷的认可的。

虽然说不是认可格兰杰的‘小yes’称号,但是却非常认可格兰杰这个人。

甚至nba的第一椰粉和超音速球迷不是十五是第二曾经在推特上说过:“尝谓天下才、惟己与椒、格兰杰为三”

翻译过来就是,天下有本事的粉丝,只有三个,一个是我,一个是‘泡椒科爪’,一个是格兰杰。

这三个人,两个是网上对抗詹蜜的领袖,一个是nba的球场上打击詹姆斯的疯犬。

而且三人都做到了让詹姆斯浑身难受。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不是十五是第二说的很不错。

和其他那些千千万万只能嘴炮的椰粉科粉相比,他们三人确实是天下粉丝的巅峰了。

从此之后,格兰杰就成了公认或者是被认证的‘脑残椰粉’。

对于联盟中自己这个如此疯狂的粉丝,叶斯还是非常了解的。

所以,这场和步行者的比赛,叶斯特意为格兰杰准备了两件球衣。

一件是他以前穿过的九号球衣,一件是他这场比赛穿的14号球衣。

三年多前,格兰杰是没有资格从他的手上得到他的原味球衣的。

能和他互换原味球衣的球员,在整个nba都是凤毛麟角的。

但是这三年格兰杰在东部季后赛的表现,让他一举成为nba历史上第一个获得叶斯的九号和十四号两件原味球衣的球员。

叶斯在穿九号球衣的时候,和叶斯交换九号球衣的球员不少。

但是十四号球衣,叶斯始终没有送出过一件。

很多人都说,想要得到叶斯的十四号球衣,只有一种方式,那就是击败叶斯和超音速。

而且科比之前在接受采访的时候也说过。

“yes的第一件十四号球衣,我预定了!”

这几乎是证实了只有击败西雅图超音速和叶斯的球队球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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