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之后,下令屠杀三日。随后,张献忠自立为皇帝,建立了“大西”政权。为了四川安定,张献忠推行科举制,减免三年租税。但问题来了,要是真的没有了税收,他领导的农民军吃什么?喝什么?考什么与李自成、南明和清军对抗?因此,杀戮仍不可避免地发生了。
大屠杀过后,张献忠就改为了小屠杀。四川早期的屠杀活动主要记载于明末清初的文人笔记之中,而后期的屠杀才被记载于《明史》。另外,当时从欧洲来华传教的西洋人“传教士”利类思和安文思也在四川一带活动,并亲眼目睹了张献忠的屠杀活动。待回国后,两位传教士将自己的所见所闻记载于《圣教入川记》中,而这本回忆录直到西元1917年才被翻译为中文。在《圣教入川记》中,两个“西洋传教士”以亲历者的身份记载了多起屠杀事件,从而填补了明末清初历史研究的空白,算得上是非常重要的史料,可敬!
张献忠建立大西后,小屠杀没有停止,但四川大规模的战乱和屠杀活动没有了,因此,四川也暂时安定了一段时间,甚至出现了“兵不甚扰民,民亦入营贸易”的局面。至于张献忠为何要进行小规模的屠杀活动?因为他曾经对外来的“西洋人”传教士说:“四川人民未知天命,为天所弃……今遣我为天子,剿灭此民,以惩其违天之罪。”也就是说,张献忠对四川人的反抗行为进行了报复。
由于张献忠长期以来在四川地区推行了屠杀政策,因此引起了四川百姓更大规模的反抗。当时,张献忠自己认命并派遣手下到四川各地上任为官,“有到任两三日即被杀者,甚至一县三四个月内连杀十余个县官者。虽重兵威之,亦不能止也”。于是,在1645年3月,当南明小朝廷发兵收复了重庆、川南后,四川各州又纷纷起事响应,导致张献忠的“大西政权”陷入了危机,不得不采取自保。
在这样的情况下,最好的“自保手段”就是杀人!张献忠不仅没有反思,还认为是四川人背叛了自己,他说“蜀人负朕,恨入骨髓”。此后,张献忠完全开启了杀戮模式。他以科考为名,将5000多士人骗到成都大慈寺集中屠杀,此事还记载于大西官员欧阳直的著作中。11月23日,张献忠下令将成都20万居民全部杀害。消息传出后,大西将领孙可望失望地说到“士民既杀,地方取之何用?”
西元1646年,清军占领了汉中,开始进军四川。张献忠决定再次实行流动作战,在离开成都前,他将自己所有的妃子屠杀,将皇宫焚毁。到了西元1646年九月,张献忠的大部队在岷江被南明截击,张献忠抢掠来的金银财宝基本全部沉没到了岷江江口,这也就是“江口沉银”的传说。根据《四川通志》记载:“献忠惧,尽屠境内民,沉金银于江中,大焚宫室,火连日不灭。”足见事态危急!
在撤退出四川之前,张献忠担心部队中的四川军会反叛,就下令“尽杀川兵,不留一卒。”有人反对,张献忠就大怒说“老子何用许多人?直须劲旅三千,自可横行天下!”结果,到西元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