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开始法庭辩论,首先由原告或者原告代理人发表意见。”
唐宁听完审判长的话,看了一眼旁边瘦弱不堪,可怜兮兮的林启佑,然后站起身开始侃侃而谈:“审判长、审判员,原告方首先要陈述一下已掌握的几点确凿证据。第一,从街头摄像头里面的录像为证,虽然较为模糊,但是从录像中仍然可以看出,的确是被告从受害者背后撞上去的,而不是所谓的碰瓷;第二,被告人车上行车记录仪中的记录突然消失,这足以证明是被告由于害怕心虚做的全套准备;第三,原告方已找到人证,可以证实整个事件过程中我方当事人陈述词的真实性。综上3点所述,我方的结论是:受害人的伤就是被告造成的,所以理应赔偿。”
对方律师明显不甘示弱:“对于原告的陈述,我方表示反对。首先,街道上模糊不堪的监控,这仅仅只能证明车子是我方当事人的,但并不能只通过这一个录像,就将罪名判给被告,况且在录像中,受害者也转了身,这一点难保不是受害者想乘机捞一笔,而自导自演的。其次,我方当事人车内的行车记录仪正好是那几天出了点问题,这种情况的发生,都是突然地,没有办法避免,并不能作为直接证据。最后,我方想申请和原告方所提到的人证进行再次谈话。”
法庭是神圣且庄严的。在这里,不管是台上的辩论人员还是台下的旁听人员,每个人都是表情严肃,满脸正义的等待着接下来要开始的对话。
审判长对于被告最后的请求迟疑了一会儿,与陪审团两两相望,然后点头说道:“请求允许。”
这时只见一个高高瘦瘦的,穿着白色衬衫的男孩子被带着走上证人席,他朝着面前的审判长鞠了一躬,然后看向唐宁。
唐宁对男生点头示意:“不用害怕。”
“请问证人,你当时是亲眼看到的对吗?”被告辩护律师直截了当。
“是的。”
“那第一次为什么没有出庭作证呢?”
“因为当时我是在去学校的路上偶然看到的,以为这只是一个简单的交通事故,而且当时我已经快赶不上学校的会议了,所以就没有多管闲事,直接回了学校。而之后我也并没有过多地关注到这件事情。”
“证人,你和原告认识是吗?”
“是的!”
对方辩护律师转头向台上说道:“审判长,基于证人与原告之间的关系,我方有理由怀疑,证人作伪证!”
被告辩护律师此话一出,台上台下一阵哗然。
“肃静!原告方和证人对此有何意见吗?”
“我有!”
唐宁听着对方辩护律师的信口雌黄,瞬间火冒三丈,刚想站起来进行辩述,却被证人席上的男生一句“我有”打断了。只见男生目不斜视,直愣愣的看着审判长:“审判长,我有话要说。”
“请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