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转过身来,捧着陆远的脸颊仔细看他的眼睛,“叛乱早就平定了啊,郭子仪杀得叛军丢盔卸甲,安史二贼的尸首都被送到长安西市晾晒,今年至德五载,天下升平啊。”
安贼不是你杀的么…莫非是他儿子安庆绪?陆远觉得十分怪异,眉毛挑动,有些想笑,正要开口,嘴唇却是被一阵温暖堵住,而后温暖遍布全身,一道身子压在自己身上,不甚重却又重若千钧,陆远八尺男儿霎时软倒在地,爬不起来。
是…是吧…叛乱平定了,至德五载,天下太平,云水乡的一切,真真太真实了…
原来自己平叛有功,是以特进,辅国大将军,郡公之官爵辞官归隐,享受封邑赏赐的。从一介毛头小子,直接名满天下,这很受用,这很美好,可是有一点让陆远很头疼,便是自己实在想不起来,参军的后半段日子,是怎么度过的。
香积寺之战,光复长安?
别扯了,乡里人将我和霖儿捧上了天,整日吹嘘,二位少侠,金童玉女,我很满意,可是每次当乡里的豆大孩子盘问我,你是怎么一槊刺死叛军大将,千里奔袭,收复河北的。看着他们满怀希冀与崇敬的眼神,我总觉得头很疼,那是绞尽脑汁回忆不出来丁点故事的疼。
光荣归故里往后的日子总是外表光鲜而又平淡枯燥的,如同一只翻越了葱岭见识过雪山的大雁,落在泥坑里,度过残阳余生,没有海水的咸腥味。
陆远闲暇无事,整日将笑容挂在唇边上,提着酒壶到处晃悠,骗吃骗喝,乡里人很长时间将他当神仙供着,久而久之,太平岁月拉长拉碎了记忆,人们便也对他冷淡了下来。
尤其是那大腹便便,满肚子酒肉,村里战后生下来长大的孩子都不信他曾是一位能征善战的辅国大将军。
尤其是方霖时常冷眼瞪着他,对他无所事事,噘嘴不满。
就这样在偏安一隅,承平日久的边居水乡静悄悄地度过了十年,十年,漫长却又短暂的十年。
陆父陆母身体变得萧索了,时常头昏眼花,拉不起马缰,提不起秤砣,步履变得愈发盘跚,陆远尚且壮实,却也愈发担忧,自己总有照料不周的地方,况且郡公的食邑千户,银子还算厚实,陆远便想购置两个奴婢,照看一些家事。
可陆远岂是简简单单的一名郡公,他还这般年轻,英俊潇洒,乡里女子看他眼神时常都是直的,与霖儿感情那么好…陆母笑了笑,偷偷替他回绝了。
一日方霖提着菜篮子走进柴房,见陆远在鼓捣灶台,似乎是在生火做饭,见他十来年过去了,还是这般笨手笨脚的,便轻笑一声,将他踹开,蹲下来自己去搓手指,响过“咔嚓”一声后,火焰不曾出现,火星子不见掉下来。
方霖看着自己从细嫩变得粗糙的手指,怔怔许久。
再搓一次,还是未见火星子,第三次,才有荧惑相力从中冲穴滴水般涌出来。
“霖儿…”陆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