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那男子听见她的呼唤,心下一喜,他立马大步走了过来。
“红霞,真是你!太好了,我还以为看错了呢。”他兴奋地低呼。
冬曲也很惊喜,不过,纯粹只是再见故交的惊喜而已。
她原名叫做谢红霞,住在崇阳镇东边泉水井弄子,这是以前住在她们家对面的邻居家的儿子。
他比自己大了足足九岁,因为自己和他最小的妹妹同岁,两人还一起上了三年女子学堂,算是同窗好友。
所以冬曲经常会去他家玩儿,不过好几年前就听说他到建州他舅舅家做工去了。
后来自己家出了事儿,父母双亡,她跟着奶奶生活,日子艰难。
今年初夏奶奶一病不起,就那么去了。
冬曲自卖自身,打算到大户人家做丫鬟去,但她年纪虽小,却又不想一辈子都给人做丫鬟,刚好遇见叶清,于是和叶清签了十年长约。
“春盛哥,你怎会在这儿?”
“你忘记了,我家本就是这儿的呀!”郑春盛笑道。
“对喔!我忘了。”冬曲拍了一下自己的额头。
“那崇阳你们都不打算再回去了?”
“嗯。我娘已经把崇阳的宅子给典卖了,我两年前也和舅舅家的表妹成了婚。
以后我们家就长住在建州了,崇阳那边又没祖坟和亲戚,不用回去。”
“咦?”冬曲惊讶地看着他道:“我听我娘说,你不是从小就和你表妹定亲了吗。算起来你那表妹也有二十二了,怎么两年前才成亲?”
“因为我表妹身体不好,舅舅有意拖延。等前年表妹身体好一些了,我们才成的亲。你呢……你又是怎么到这儿来的?”
郑春盛低低道,双眸却深深凝住冬曲那已经开始发育的身子。
或许是因为她的父母都是身材高大的原因,才十三岁的冬曲已经发育的不错,看着像是十五六岁的大姑娘。
加上谢家以前条件不错,她又念过三年书识字,让冬曲整个人看起来和农家姑娘有很大的区别。
特别是现在的冬曲,身上穿着的都是叶清给她们准备的质量上好的粗绸做的衣裳。
扎着双丫髻的脑袋上还戴着两只银发箍,还有手上戴的银铃铛镯子,反倒让冬曲看起来亭亭玉立,俏皮可爱。
郑春盛目光灼灼的望着冬曲,心里暗想,莫不是谢家什么人把冬曲收养过去了。
所以她才能这副打扮,而且还能到这建州地界来。
冬曲被他那有着炙热的目光看着,有些不自在的说道:“我和我们家小姐还有姑爷一起到建州来的,今天中午就要回崇阳去了。”
“你们家小姐,红霞……难道说你现在是别人家的丫鬟了?”郑春盛惊讶的瞪大了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