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夜之后,第二天清晨天还没亮的时候,便开始准备登山了。
登山本就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更何况还是这一座从来没有被人开发过的荒山。
山石陡峭,每一个着力点选的都非常的辛苦。
但是越是这样越能激发人的斗志,很快,邵权便将其他人远远的甩在了身后。
整整三个小时,他是第一个登到山顶的。
山顶非常平整,甚至连一块儿碎石都没有,却在靠近山峰边缘的位置,生长一棵参天的古树。
邵权也不知道那树到底是什么品种的,但是看起来已经有很多年头了,最起码的树干得需要两个人到三个人才能合抱过来。
邵权靠在树下休息,等着其他人上来。
可是就在他坐下的一瞬,竟然从那树顶上掉下来一个东西,砸在了自己的身上。
邵权骂骂咧咧的站起身,去寻找那个砸在自己身上的东西,却发现他竟然是一块儿红色的石头。
他好奇地把那石头捡了起来,他知道有一些石头,天然的就是这样的颜色。
而且那样颜色的石头也非常的值钱。
他在登山的过程当中,手套被磨破了,手指也出了血,所以在他抓那块石头的时候,他手指上的鲜血沾到了石头上。
他当时还吓了一跳,连忙伸手去擦,随后他却诡异的发现,那石头上的鲜血竟然缓缓地渗透到了石头当中。
他觉得非常的奇怪,他从来都没有见过这样的事情。
但是他却从一些怪谈之中读过这样的故事,大多数吞噬了人鲜血的石头或者是物体,都会对人待造成一定的伤害。
所以他有些害怕。
于是他开始忐忑的等待着其他人上来,他想要试验一下,看看别人的鲜血会不会也会被这块石头吞噬。
随后不久大家便陆陆续续的全都登上了山顶。
邵权假装不经意的走到了大家的面前:“你们看看这块石头。”
“哇,这石头怎么这么红呀?从来都没见过这么红的石头。”一名女生一脸惊讶的开口。
另外一名女生也连忙将这块石头抢了过去:“真的呀,我也从来都没有见过这样的石头,送给我吧,邵权!”
其他两名女生听到她这么说,也连忙跟着一起抢了起来。
然后邵权道:“你们不知道把这块石头可是会吞血的,刚才我的血滴在上面都被它吃了。”
“啊,不是吧,这也太恐怖了,我可不要了。”那三名女生听到邵权如此说,连忙将石头扔了过来。
“你可拉倒吧,邵权不要吓唬这些女生了。”一名矮矮胖胖的男生,躺在地上盯着邵权说道。
上山是个体力活,就他这种体型,登山确实是累的够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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