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判决出炉,七人获刑

作者:北域狂生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被告人杜湘湘,诽谤罪名成立,且在缓刑期间犯新罪,缓刑撤销,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赔偿被害人精神损失费20000元。”

“被告人李桂琴,诽谤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并赔偿被害人精神损失费10000元。”

“被告人穆云海、诽谤罪名成立,且以盈利为目的……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赔偿被害人精神损失费10000元。”

“被告人李军……”

穆云海等五个逗音博主,获刑最短的两年零三个月,最长的三年,并且都需要向姜白支付五千元到一万元不等的精神损失。

除此之外,本次诉讼费用,由七名被告承担。

判决一出,“哀鸿遍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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