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7章 蓉城的被告,也逃不过“降智光环”的打击

作者:北域狂生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我对这些证据没啥异议,但这些并不能证明我成立诽谤罪!”

“我都说了,在发视频的时候,我根本不知道那是假的,完全是以一种曝光和揭露真实犯罪的心态发视频的,你们不能凭这些就说我是诽谤罪啊!”

冯淑柔这番话呢,翻译成律师的语言就是,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均无异议,但对其证明力度不认可!

“原告律师,你能证明我在发视频的时候,就已经知道原告没有强歼吗?”

面对冯淑柔的质问,罗大状缓缓摇头:“不能。”

确实不能。

因为并没有实际证据可以表明,有人向冯淑柔告知过事实真相。

当然,冯淑柔也没办法证明自己提前不知情。

但她并不需要证明自己不知情,而应该由原告方证明她知情,毕竟“谁主张谁举证”嘛。

你要证明对方罪名成立,就得提交足够的证据。

听了罗大状的回答,冯淑柔得意的笑了。

什么法律界的大牛,天花板级别的存在,就这?

嗯?

就这?

然而还没等冯淑柔得意多久,便见罗大状缓缓举了下手:“原告方申请提交证据。”

法官自然是同意了。

于是罗大状又展示了另外几张截图。

内容是视频评论区。

当然,也是经过了司法公正的。

“这跟刚才的证据有什么区别吗?”冯淑柔完全不以为然。

罗大状微微一笑说道:“当然有区别,请各位仔细看这几张截图。”

“1号2号3号截图里面,网友评论内容都是说,在官方通告之前,最好不要妄加猜测,传播未经证实的事情。”

“这样的评论还有很多,我并没有一一截图,我想说明的是,被告人在无法证实真相的前提下,随意散播,给我方当事人造成极为严重的影响,这个性质本身就是极其恶劣的!”

“更何况当时被告人的逗音账号,拥有几十万粉丝,作为一个拥有一定粉丝基数的自媒体从业者,应当对自己发布内容秉持认真严谨的态度!”

冯淑柔眉头一皱便要反驳,但还没等她开口,便听到罗大状接着说道:“当然,最重要还是4号和5号,这两张都是蓉城公安官媒的截图。”

“4号截图,是蓉城公安于本月x日上午十点整留下的评论,说明已经有证据证明我方当事人是清白的,而且我方当事人也已经离开了警局。”

“而5号截图,显示的是‘该评论已被删除’,这个被删除的评论内容,与4号截图中一样,发布时间大概在九点半左右,也就是我方当事人刚离开警局的时候。”

“这条评论当时引起很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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