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人的诽谤案……
同样在刑事审判一庭。
上午十点。
法官走进审判庭,走上法台,扫了一眼。
当他看到坐在公诉人身后的姜白时,脸色不禁变得有些怪异。
这年轻人……
真拿法院当自个儿家呢。
“咚——”
法官收回目光,敲响法槌:“今日,依照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之规定,蓉城双流区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一庭,依法公开审理被告庞大海、刘安明、周美文诬告陷害一案。”
“由我担任审判长,并依法组建合议庭。”
“现在,正式开庭!”
“请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
一番流程之后,公诉人起身宣读起诉书,陈述案由,并提出诉讼请求:请求判处三名被告人诬告陷害罪成立,并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倒是一视同仁,谁也别心里不平衡。
接着,正式开始法庭调查。
正常来说,刑事官司都是辩护人和公诉人之间的战争。
然而这场官司却变成了辩护人之间的内斗!
周美文的辩护人:“二号被告人刘安明是我方当事人的老板,他吩咐的事情,我方当事人如果不照做,恐有丢工作的危险……再加之二号被告人以金钱收买,我方当事人才会误入歧途……”
刘安明的辩护人:“我方当事人完全是受到三号被告人庞大海的怂恿和教唆,才会实施犯罪行为,而且整个计划都是三号被告人出具的……”
庞大海没有请律师,要自己为自己辩护:“二号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所言,完全是对本人的污蔑!我确实因为自己律所被被害人举报停业而对他心有怨恨,但我绝对没有策划这个事情,这个主意是刘安明自己想出来的……”
三方混战,场面一度非常混乱。
这个案子,无罪辩护是不可能的,只能做减刑辩护。
而减刑最有效的办法,就是把别人打成主犯,让自己当事人成为从犯,尽量减轻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所起到的作用。
对于这样的场面,公诉人倒也乐于看到。
吵吧,闹吧,咬吧。
最好再抖搂出一些新的情况。
经过上午+下午的审判,最终,周美文被判了两年零六个月,而刘安明和庞大海都是三年!
判决出炉,蓉城之事终于落下帷幕。
视频也终于可以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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