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4章 我儿子才十六岁,他还是个孩子啊(9K字大章)

作者:北域狂生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侵害人进行攻击导致其受伤或死亡,那就是防卫过当。

最典型的反面例子就是陈宗师的大弟子,见义勇为之后还追杀犯罪分子,结果被认定为防卫过当,成为了门派之耻……

本桉中,方宇对郝强出手的时候,后者正在进行持刀捅人这一不法侵害行为,方宇这时候出手,显然符合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

其实,这个时间条件也是正当防卫最让人诟病之处。

因为这个条件规定了,你必须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进行反击,才能被判定为正当防卫。

举个例子。

张三和李四是仇人,有一天李四独自走在路上,看到张三持刀向自己走来,最厉害喊着我砍死你,这个时候李四出于自保,抢先出手砍死了张三,这不是正当防卫。

如果张三捅了李四一刀,转身就走,明显已经放弃捅第二刀,李四追上去砍了张三,这也不是正当防卫。

只有当张三做出攻击动作,并且明确威胁到李四的生命健康,在这种情况下李四的反击才可能被认定为正当防卫。

但现实不是武侠。

别人出刀了,正常人不可能像武林高手那样,一个闪转腾挪避开,然后还能反制对手。

通常在这种情况下,李四要么是出于自保急着出手,要么是中了一刀失去反抗能力。

前者那是故意伤害,得进监狱。

后者那是伤害桉被害人,得进医院。

如果命不好的话,还可能进小盒子……

不过本桉却很明确,满足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

第三,对象条件。

正当防卫必须针对不法侵害人进行。

本桉中的不法侵害人就是郝强,方宇针对他进行反击,符合正当防卫的对象条件。

可如果方宇怒火攻心,在击倒郝强之后,把他妈也给打了,这就不属于正当防卫了。

因为他妈不是不法侵害人。

方宇击倒郝强是正当防卫,击倒他妈,那就是故意伤害了。

但如果是多人共同实施不法侵害的,既可以针对直接实施不法侵害的人进行防卫,也可以针对在现场共同实施不法侵害的人进行防卫。

富二代强歼少女,两个狗腿子帮忙按着少女的腿。

这时候张三路过,甩手三个飞刀射出,把富二代和两个狗腿子杀了,这都属于正当防卫。

第四,意图条件。

正当防卫必须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

对于故意以语言、行为等挑动对方侵害自己再予以反击的防卫挑拨,不应认定为防卫行为。

简单来说,正当防卫是不能“钓鱼执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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