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九章:做个俗人她贪财

作者:徐风明媚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真的,他也算是个有潜力的人,不过跟我比起来还是差了些。

赵子豪这个便宜徒弟倒是进步神速,现在在军营里已经颇有威望了。一份付出,一份收获,他付出了汗水,自然能收获敬畏。

更让人不能小瞧的是就连魏三都成了便宜徒弟的人,假以时日他在军中就有了和赵元培一较高下的能力了。

不过这便宜徒弟也有一点不好,就是开不得玩笑,一同他开玩笑,不是脸红就是生气。

我跟他说小孩子不可爱,他竟然跟我急了,真的是一点尊师重道的觉悟都没有。

大萧的七巧节当真是令人开了眼界。

说白了就是一个字玩儿,两个字好玩儿,三个字随便玩儿。

便宜徒弟问我晚上出不出去,我当然不能暴露,所以告诉他不出去。

到了晚上,我和探春两人悄悄的换了男装,溜出叶府玩儿去了。

其实我倒是无所谓,主要是觉得探春常年在府中也没有什么机会出去见识见识,所以就带着她去了。

不得不说,古代的那个糖人儿是真的甜。古代的花灯是这么美。古代的公子是真的俊,古代的姑娘是真的美。古代的小包子,是真的肥而不腻。古代的各种糕点,是真的有滋有味儿。

好吧,我不得不承认,我已经是个俗人,贪财好色,沉溺美食。

然而今天出门没有看黄历,居然遇到了那个油腻男柳如意。

还被他当街认了出来,当着街上人的面,非要拉着我和他去酒楼吃饭。

我说他认错人了,他还死活不撒手。大街上人多眼杂,只能跟他走了。

不过我和探春是什么人?那是见吃眼开的人,他既然要请客,那就请好了。

于是乎,庆丰楼上的菜单儿,我们炒了一本儿。

一顿饭吃下来,跟他没说两句话,倒是吃了个饱饱的。

犹记得他的惊讶模样,那表情当真有趣,张大的嘴,好像连苍蝇飞进去都不会闭上一般。

鉴于吃了他的饭,所以以后就不叫他油腻男了,而是改叫大冤种。

吃过饭后,我和探春找了个借口就跑了。

为了避免大冤种追上来,于是我们绕了小路。

不知不觉间就绕到了青云街燕子巷,还从唐墨的门前经过了。

那感觉真的是叫一个做贼心虚啊,说不上为什么,就是很心虚。

我还没想好怎么跟他说,虽然早晚都得说,但是能拖一天算一天。

让我先乐呵乐呵再说。

大萧记历七月初八

今天,吏部尚书家的小姐发来请贴,让我参宴。

虽然十分非常不想去,但是祖母答应了我只能照做。

这个小姐我根本不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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