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就是军纪的问题。从齐元敬任职伊始,军队纪律涣散就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齐元敬多次想整肃军纪,奈何倭寇不时来犯,让他一直找不到合适的时机。如今,正好给了他一个最好的机会。
这天,齐元敬正在校场练兵,几个喝得醉醺醺的军官从外面摇摇晃晃地走了进来,衣冠不整、放浪形骸,其他将士见状,皆纷纷观望齐元敬打算如何处置。
齐元敬心道,等的就是这一天。当下环顾了一下众将士,正色道:“将士们,军人当死于边野,何须马革裹尸?如今倭寇四起,你们有些人不仅不思进取,反而多行不义,试问,你们当兵之日,虽刮风下雨、袖手高坐,朝廷少了你们一分军饷吗?这银分毫都是官府征派地方百姓办纳来的。你在家哪个不是种田百姓?你肯思量在家种田时办纳的苦楚艰难,即当思量今日军饷的来之不易。朝廷又不用你们耕田种地,用军饷养着你们,不过望你们上阵杀敌、保家卫国。你不肯杀贼保障朝廷,朝廷留你们何用?就算军法疏漏,上天也要借敌手杀了你!”
几句话,说得一些将士羞愧不已,那几名孟浪军官,也是瞬间酒醒了大半。
见自己的话起了作用,齐元敬又趁机颁布几条军令:
凡临阵退缩,许甲长割兵耳,队长割甲长耳,哨官哨长割队长耳,把总割哨官哨长耳。回兵,查无耳者,斩。若各故纵,明视退缩,不肯割耳者,罪坐不肯割耳之人,退缩之犯不究。
凡伏兵,遇贼不起及起早者,领伏兵队长通斩,各兵扣工食给恤,仍通捆打。如正兵见奇兵、伏兵已起,不即回应者,同例。
凡每甲,一人当先,八人不救,致令阵亡者,八人俱斩。阵亡一人,即斩获真贼一级,八人免罪;亡一得二,八人通赏。哨队照例。
凡当先者,一甲被围,二甲不救;一队被围,本哨各队不救;一哨被围,别哨不救,致令陷失者,俱军法斩其哨队甲长。
凡阵亡一人,本甲无贼级者,各扣工食一月,给亡者之家优恤,失队者扣一队,失哨长扣一哨,失官扣一枝。但系亡者属下头目仍斩获,功如其所失,通免究,亦不扣工食。亡兵亡官,官为给银优恤。
凡一人对敌先退,斩其甲长。若甲长不退而兵退,阵亡,甲长从厚优恤,馀兵斩首。若甲长退走,或各甲俱退走,斩其队长。若队长不退而甲下并兵退走,致队长阵亡者,厚恤其队长之家,本队兵各扣工食二个月,给亡队长家领用,队下甲长俱斩。若一哨下各队长兵俱退走者,斩其哨长。如哨长不走,致被阵亡,而队兵弃之退走者,斩其各队长,兵通罚工食二月,恤哨长之家。若一哨官之兵与哨官俱退走,斩其哨官。如哨官不走而哨长以下甲兵退走,斩其各哨长,通罚工食,给恤哨官之家。由是而上,至把总、领兵将领等官,皆照此一体连坐行之。凡所谓罚工食者,仍以军法捆打,不死,而又罚其工食,非止于罚工食而免也。
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