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闯,清来降清的三姓家奴此时还没来得及用义军的鲜血来染红他的官帽。
但是这即将成为过去,白广恩已经做好了告别过去迎接新的人生的准备。
白广恩坐在帐中,抚着手中的战刀,陷入了一片回忆。
出身自一个马匪家庭的他从小就有一个梦想,那就是将来有一天能够出人头地。
别看他们马匪来去如风,四处劫掠,好不威风。但是白广恩从小就知道他们不过是某些贵人的一条狗而已。
作为一条狗,如果好好听话,那样自然有好骨头吃。但若是逆反了主人,那样便只有成为狗皮褥子一条路。
几十年前陕北的绿林总瓢把子张二麻子威风震天,但是只要得罪了真正的贵人,不还是只有死路一条。
白广恩从小有一个青梅竹马,名叫朝春燕。
作为马匪头领的女儿,朝春燕非但没有遗传他老爹的满脸横肉,反而像她那个被掳来的娘一样娇俏可爱。
由于是头领的女儿,朝春燕可以说是刁蛮任性。小时候有些老实憨厚的白广恩更是朝春燕戏弄的对象。
但是少年白广恩却也乐在其中。一来二去,两人也就走得更近了。
正所谓总角之宴,言笑晏晏。青春期的少男少女之间总是容易产生好感,两人越发的爱慕彼此,甚至还私定终身,约好等到他们长大了,就去找爹地求亲。
本来按照朝大当家对他女儿的喜爱,再加上白广恩少时老实沉稳,他们两人走到一起应该没有什么困难。
但是世事无常,那个噩梦般的下午不期而至。
那天来了一位秃顶的大腹便便的中年男人,据说是他们这伙马匪背后势力的管事。
就连朝大当家的对他都是毕恭毕敬,好酒好肉的招待,甚至点头哈腰显得极为谄媚。
但是不幸的是,那位管事看到了青春动人的朝春燕,起了歪心思,便胁迫朝大当家的将那个女孩送到他的床上。
这对一个男人来说可是天大的耻辱,朝大当家更是陕北绿林上一条响当当的汉子,弟兄们都以为他会断然拒绝。
但是,为了手下弟兄们的生路,朝大当家的还是照做了。
第二天,秃顶男人一脸晦气的命令手下将朝春燕的尸体扔了出来。
看着自己青梅竹马的尸体,白广恩哭的昏天暗地。
之后他吵着要去替朝春燕报仇,却被朝当家的狠狠地拦下。
这个昔日意气风发的男人,一夜之间竟然白了头,显得那么憔悴。
白广恩直到今天还记得朝当家的话。
“孩子,俺也理解你的心情,其实最想报仇的是我,但是我不能!发泄一时的怒火容易,但是带着这几百位兄弟活下去不容易!”
少年白广恩一脸坚毅地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