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香灰之用

作者:萧莫愁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师父曾经与我讲述过这样一种情况,荒野的庙观大多数时候至少曾经供奉过护持一方的神明,即使是民间鬼神,地方信仰也都还是有心护持一方百姓的。为祸一方的鬼神基本都会被村民请高人处理掉。

所以能成庙立观的,至少是有功于一方的,只是其法力往往只能作用于一个地区,同时也不被官方祀典正教所承认。

但是有一种情况极为特殊,那就是淫祀的邪神,不仅不为正式祀典所承认,甚至被其排斥,遇见就要逐除。

严格来说,圣人会就属于这种。但除了圣人会以六天故气为信仰外,还有一些民间鬼神,邀求祭祀,甚至以生人为血食。可是往往又和一方生民达成了一些契约,还帮助一方生民获得一些福佑,但却为祸一方。

宋朝大儒所作《北溪字义》一书鬼神篇中就提及:“湖南风俗,淫祀尤炽,多用人祭鬼,或村民裒钱买人以祭,或捉行路人以祭。”

这便是讲宋朝时,有些地方因为闭塞,民众无知,就被这些鬼神所惑,贪求福佑,因此不仅不去请人将其祛除,还留其在地方作乱,甚至有游方的高人前去,还会被赶走。

眼下这座庙,虽然已经荒废多时。我虽还没开法眼,还不能总是见到鬼神,但是自身感应却还是在的,我现在就很明显可以感受到四周有茫茫多的冤鬼游魂,正四处游荡。

而且这些游魂,大概便是被曾经这座庙里的邪神所拘,甚至是为其所害后,不能散去,入地府走正常程序去投胎的,甚至连阴阳间的渡口也去不得,只能留滞人世。

单若只是这些游魂还好对付,甚至可以帮他们做个超拔,引他们早日去托生。但是现在这里还有一位正主没有出来,那位正主又藏在哪里?

我也终于明白为何我的驱邪符居然没有一点反应,这座庙不管怎么说,都已经被过去时候的此地生民奉祀给庙主了,这庙中就是他的地盘,反倒是我们擅闯了,驱邪符的效力自然就被压制了。

古时高道,如萨守坚祖师,可请雷破邪伐庙。遇到这种不正的淫祀邪神庙宇,就可直接请天雷击伐。即使没有萨守坚祖师这样大的道行,也可一封章表上奏九天,自有正神前来诛除。

我现在唯一觉得安慰的,大概就是这里已经荒废多年,已经多年无人崇信,没了香火奉祀,又无血食,这庙主已经变得虚弱不堪,我或许还有一战之力。

“滚!!!”

一声大喝,逼得丙丁阳火的火光四散,驱退围绕我周边的无数冤鬼游魂。

手持古剑杀生直接朝正主而去,虽然我找不到庙主所在,但古人讲“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他的神像还在,那是他留在此地的依凭所在,我只要将他的神像摧毁了,即使他现在躲开了,他也无法再久呆这里,要不遁走寻找新的居所,要不就变得和这些游魂一般,只能游荡于天地之间。

所谓邪神,名之于神,实则也就是鬼而已。与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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